中新社北京三月二十三日电(张潞璐)中国人民银行二十三日表示,将在保持信贷总量合理均衡增长的基础上,优化信贷资金结构,统筹配置信贷资源,优先保证手续齐全、符合项目开工和建设条件的中央投资项目所需配套信贷资金及时落实到位。
近日,中国央行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指导意见,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银团贷款,合理分散信贷风险,为符合条件的大型中央政府投资项目提供有效信贷支持。
意见指出,将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拓宽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融资渠道。
意见还提出,鼓励金融机构发展消费信贷。意见称,金融机构应集中推进汽车、住房、家电等相关产业的信贷消费,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试点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扩大汽车贷款证券化规模,拓宽汽车金融公司融资渠道。
房地产方面,意见强调,将支持自身条件较好的房地产企业发行企业债和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此外,意见还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外贸出口,支持境内企业加大对境外的战略性投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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