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23日电(记者姚均芳、王宇)记者23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央行和银监会18日联合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央行表示,《指导意见》的主要目的是为在保持货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指导意见》要求,保证符合条件的中央投资项目所需配套贷款及时落实到位。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拓宽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融资渠道;多方面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要精细化。加快设立中小企业信贷专营服务机构。规范、引导和发挥好民间金融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激励和促进金融机构稳步提高中小企业贷款比重。扩大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试点规模。在银行间市场加快推出高收益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
《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发展消费信贷,做大做好消费信贷市场。集中推进汽车、住房、家电、教育、旅游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产业的信贷消费。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试点设立消费金融公司;落实好房地产信贷政策,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积极支持符合贷款条件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支持资信条件较好的房地产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和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拓宽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加大对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加强信贷结构监测评估,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要特别注意防止金融机构贷长、贷大、贷集中和严重存贷期限错配产生新的系统性金融风险。
此外,《指导意见》还要求进一步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引导更多资金投向农村。扎实做好就业、助学、灾后重建等改善民生类的信贷政策支持工作。加大对产业转移的融资支持,支持过剩产业有序转移。支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推进实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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