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3月23日电(记者刘丹)公诉人在法庭上的一言一行将被监督评议。23日下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一起私分国有资产、挪用公款案。旁听席上的10多名被邀请的社会评委,在一旁为普陀区检察院女检察官徐少芬的出庭公诉“暗中挑刺”,并在案审结束后对公诉人的表现给予点评。
由此,上海市检察机关2009年听庭评议活动拉开了帷幕。
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旭等一批司法界的领导和专家与社会评委一起参与了旁听。记者了解到,从即日起至10月底,上海市检察院将组织上海市及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担任听庭暗访评委,不定期到全市各法庭对公诉人出庭暗访并作出评议,定期通报暗访情况,以开门纳谏、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检察人员出庭公诉水平。
按照有关要求,上海300多名公诉人每人必须选报1个公诉庭接受评议,而且案件须有一定难度,改变了以往参评案件比较简单,庭审对抗性不够强等状况。
陈旭表示:“我们希望通过这一方式,让检察官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过程中,在社会广泛关注和监督下,得到更好地培养、锻炼。”
据悉,2008年上海市检察机关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大规模集中听庭评议活动,也邀请了社会评委旁听公诉人出庭并进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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