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正在采用屏蔽证人面部方式进行隐蔽作证。 新华社发 |
上海法院启用证人屏蔽技术 证人通过视频出庭面部经马赛克处理
据新华社《上海商报》《天天新报》报道“传证人出庭作证。”审判长余剑的话音刚落,技术人员轻点鼠标,隔壁法庭内的关键证人立即通过视频“站”到了法庭上指证——经马赛克特殊处理后的身影出现在法庭右上角52英寸的等离子显示屏上,对两名被告人当场被抓的经过向法庭进行当庭指证。
昨天,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首次采用证人屏蔽方式进行法庭作证,审理这起“零口供”贩毒案件,控辩双方通过视频对这名关键证人进行了交叉讯问。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浙江籍人王文勇、陈清于2007年12月21日在上海中亚饭店2420房间交接毒品时被警方抓获。除现场查获毒品外,警方还在王文勇驾驶的车辆和入住的房间内查获大量冰毒,共计4000余克。
公诉机关移送的材料显示,犯罪嫌疑人王文勇此前对犯罪行为“零口供”,且涉嫌贩毒重罪。法庭为确保对案件的公正审判,决定传唤关键证人到庭作证,并运用现代化法庭技术手段对证人采取保护措施。
上海市一中院相关领导透露,目前上海审判实践中证人出庭率不足10%,刑事案件中的证人出庭率就更低了。
上海市一中院副院长黄祥青说,启用证人屏蔽技术,主要是希望对关键证人进行保护,打消证人出庭作证顾虑,必要时还可配以变声技术对关键证人进行双重保护。以此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证人保护机制,更好地追求审判公正。
据悉,为完善机制建设,上海市一中院还制定了《关于证人屏蔽作证系统使用规则(试行)》,明确了屏蔽作证系统的使用范围、启动程序、操作规程和有关技术保障等相关机制。上海市一中院要求,严格控制知悉证人个人身份信息的范围,屏蔽证人使用法院的内部专用通道,屏蔽作证期间非相关人员禁止进入证人室。对泄密者按保密法和最高院、高院的保密规定等作出处分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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