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被告人在法庭上接受宣判。当日,备受社会关注的“亿霖”非法传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赵鹏运等28名被告人因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15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39岁的主犯赵鹏运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亿零34万元。新华社记者李德欣摄
3月23日,主犯赵鹏运在法庭上。新华社记者
李德欣摄
千余名受害者到法院外“旁听”。(来源:京华时报)
清晨天冷,很多赶来的受害者集中在楼间透出的阳光下。(来源:京华时报)
受害者代表向其他受害者转述宣判过程。(来源:京华时报)
中广网北京3月24日消息
昨天(23日)上午,震惊全中国、涉案16.8亿余元的亿霖木业传销案在市二中院一审宣判,赵鹏运等28名被告人因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5年至缓刑不等。其中,主犯赵鹏运除在团伙中获刑最高外,还被处3亿零34万元个人罚金。
97页判决书念一小时 昨天上午8点,由4辆囚车组成的车队呼啸而至市二中院,进门后径直开到了审判大楼的后面。
囚车停稳后,赵鹏运等28名被告人被逐一带入暂看室。记者看到,法院院里停了两辆120急救车,院外,有近20辆警车分布在法院周围,大批警力在现场维持秩序。
8点50分左右,多名京城辩护律师出现在了法院安检门口,其中包括主犯赵鹏运的律师赵国华、刘东根,赵鹏运姐姐赵代红的律师赵辉等。
10分钟后,赵鹏运等28名被告人被法警带上法庭。9点40分,宣判开始,审判长用了一个小时的时间宣读了长达97页的判决书。
判决书斥被告人挥霍 法院一审认定,自2004年4月至2006年5月,赵鹏运、屠晓斌、赵代红领导、组织黄金辉、英晓明等25人,以亿霖集团为依托,以合作托管造林、可以获取高额回报为名,积极发展传销队伍,开展传销活动,在北京、内蒙古、辽宁等11个省、市、自治区的45个县、市、区,累计签订1082份共计967413.86亩林地的购置合同。同期,亿霖集团以传销手段累计销售422802.1亩林地,净销售额16.8亿余元人民币。
赵鹏运等28人通过传销的方式销售林地后,个人违法所得少则二三十万元,多则上亿元。所得林地销售款,他们并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全部用于购买林地、办理林权证以及林地的养护、投保等,而是将巨额赃款侵吞,大肆用于个人挥霍。如:被告人黄金辉用违法所得在北京繁华地带购买了3套商品房、1套别墅,还购买了保时捷、尼桑、东风等3辆机动车;被告人谷颜除用赃款购买商品房以外,还用于为个人出唱片、到国外整容等。
被告人平静接受判决 法院指出,赵鹏运等人在购销林地过程中,长期拖欠林地出让方的土地流转使用费及林地种植养护费用,引发一系列民事纠纷。如赵鹏运、屠晓斌等人在河北沧州雇用800余名农民工种植林木、养护林地,但拖欠农民工劳务费、种树浇水管护费等580余万元,造成农民工生活困难,引起群体诉讼。
法院认为,赵鹏运等28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均应惩处。据悉,与开庭时多名被告人泪洒法庭的场面不同,28名被告人在昨天的宣判现场都显得很平静。宣判后,他们即被法警带离了法庭。
(责任编辑: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