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3日讯 记者李松黄洁今天上午,备受关注的亿霖木业传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28名被告人因犯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15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亿霖木业集团实际控制人赵鹏运,被判1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3亿零34万元。
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自2004年4月至2006年5月,赵鹏运、屠晓斌、赵代红领导、组织黄金辉、英晓明、迟宏刚、张建军等人,以亿霖集团为依托,以合作托管造林、可以获取高额回报为名,积极发展传销队伍,开展传销活动,在北京、内蒙古、辽宁等11个省、市、自治区的45个县、市、区,以传销手段累计销售42万余亩林地,净销售额16.8亿余元人民币。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赵鹏运等人为获取非法利益,组织、领导传销团队,从事传销活动,其行为严重影响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扰乱了市场秩序,侵犯了国家对市场的管理制度,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据此,法院分别判处28名被告人15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除赵鹏运外,其余27人也都被判处了7000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罚金,其中有6人被判处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