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出告示:悬赏百万征清官,惩治村官 |
村民出告示:悬赏百万征清官,惩治村官 |
作者: □文/图 南方农村报记者 李秀林
陆丰高厝村干部非法出卖土地,国土局三年前作出处罚决定但执行受阻
“悬赏百万,打倒腐败村官!”3月18日,经过40多位村民代表讨论后,陆丰市东海镇炎龙村委会高厝村民做出了如上决定。
“我们别无他法,只有重金征求清官帮我们主持公道。”25日,村民代表高春实站在被非法卖掉的土地前,无奈地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我们用了3年半时间,走遍了30多个各级部门,还告不倒一个小组长。
高春实所指的小组长,是紧邻东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炎龙村高厝村小组原组长高锦龙。
高锦龙非法卖地的事要从13年前说起。
小组长非法卖地十年
1996年6月的一天,时年52岁的村民高润泽和往常一样,蹲在沟东(地名)的菜地里忙活起来。
“高润泽,你不要种了,快交租金吧。”高润泽站起身来,循声望去,说话的是新上任的小组长高锦龙。
“租金,什么租金?”高润泽有些摸不着头脑。
“就是你种的这块菜地,一年一百。”高锦龙正色道。
“这是我的菜地,为什么要交租金?”当了几十年农民的高润泽第一次听说要交租金,极为不解。
后来,高润泽经多方打听才知道,这块自己种了10多年的土地,已被高锦龙卖给了其妻舅黄瑞东。
和高润泽一样,村里还有许多村民的土地不知不觉变换了“主人”。
陆丰市国土资源局2006年作出的一份《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1996—2005年,高厝村小组非法安排给村民宅基地10座,共2.16亩;非法出卖土地9宗,面积16.59亩;土地入股办厂一宗,面积15亩。
“远不止这些!”高春实对市国土局的数据提出质疑。国土局认定高厝村小组入股办厂的土地为15亩,而在2006年2月14日,镇国土所和村民一起丈量的数据为43亩;关于非法卖地的总面积,市国土局认定的数据为33.75亩,而镇国土所丈量的数据为144亩。
对此,陆丰市国土资源局监察股股长张伟菊解释:“国土所未核实买卖证据就进行了丈量。”
土地收回后非法建楼
2006年9月7日,陆丰市国土局正式向高厝村下达了《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
上述决定书认定:高厝村1996—2005年间,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安排给村民宅基地、非法卖地及入股办厂的行为,已构成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事实,高厝组长高锦龙、炎龙村委会副主任高镰应负主要责任。对此,市国土局作出“将所卖土地一律退还村集体,没收全部非法所得77万,处以16万罚款,建议东海镇党委政府给以高锦龙党纪、政纪处分”的决定。
2006年12月4日,市国土局将高锦龙非法卖地的证据及《土地犯罪案件移送书》转给了该市公安局。
然而,除2007年受到东海镇纪委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及“建议村委会撤销其职位”的处罚外,高锦龙并未在规定时间内(2006年10月6日前),将93万元有关款项上缴市财政,为此引来了省国土资源厅专门发函督办。
2006年11月22日,为应对高锦龙的行为,陆丰市国土局曾向该市法院提交了《土地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但法院未予立案。
“这不算什么,最离奇的是国土局责令收回的土地又被卖掉了。”3月25日,站在已完工的村民楼房前,高春实调侃道,“国土局的文件成了一纸空文。”
高春实所指的土地位于南兴小学对面,1996年被村小组卖给刘振东,2006年9月被市国土资源局责令“退还村集体”。如今,这块土地上已建有两栋楼房,户主为高色涛。2007年11月29日,陆丰市建设局为高色涛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这块土地已经收回,他们(建设局)怎么办的证我们不清楚,但我们没有给他办理土地使用证。”3月25日,市国土局张伟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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