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三月三十一日电
(王华穗外宣)广州市政府今日出台计划生育奖励新政策,将拿出约十二亿元人民币用于一次性奖励,解决历史“旧账”,以后每年将拿出两亿元增加计生奖励。
从今年一月一日起,广州市实施新的计生奖励政策。
根据新出台的《规定》,对于符合三种情况、应获奖励而末得兑现的市属人员约八万人,将予以一次性奖励。标准为独生子女父母按退休时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予以奖励;无子女人员按退休时上年职工年均工资的百分百予以补助。
对于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广州市户籍人员,达到退休年龄且申请之次月起,每月奖励一百五十元;原奖励政策没有覆盖的人群、达到退休年龄,从今年一月一日起每月奖励一百五十元。有关标准将根据广州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而产生的相关经费由政府“保底”解决,即员工所属单位没有支付能力的,均由政府财政予以解决。
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局长李文耀谈到新、旧奖励政策区别时表示,“新策”将对独生子女父母和无子女人员的奖励补助改为只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将一次性奖励改为按月发放;奖励经费改为全由政府财政负担;由退休时发放改以退休年龄为标界发放;新政策对独生子女父母身份的界定更加明确,不仅指没有因婚姻形成抚养关系和没有收养关系子女的父母,还必须是独生子女没有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