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31日讯记者姚芃消费者曹先生于2007年11月在辽宁沈阳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轿车,并约定由该公司替曹先生的汽车投保,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以及不计免赔险共4787元。当曹先生在2008年再次缴纳保险费时才得知,该汽车销售公司为他办的是异地投保。
记者今天从中消协了解到,针对类似问题,辽宁省消协已发出车险预警。据该协会负责人介绍,异地保险直接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异地保险不仅扰乱了保险市场的经营秩序,给市场带来了混乱,而且,异地保单的理赔存在很多麻烦,其跨地域的特性造成了大量托赔、拒赔现象的出现。以异地保单的形式开具假保单的情况屡见不鲜,异地保单的复杂条款让普通消费者很难辨别真伪。同时,异地保险使消费者在出现纠纷时难以得到充分的法律保障,属地管辖的原则使得消费者索赔、诉讼的成本过大,维权的难度过高。
该警示告诫消费者不要贪图便宜购买异地车辆保险,要到合法的本地保险公司及中介机构进行购买。在汽车销售公司或品牌4S店代买保险时,一定要认真核对保险内容,防止买到异地保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