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31日讯记者陈丽平未来3年,北京市每年将支出2.2亿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自主创业、个体就业的残疾人给予岗位补贴和资金扶持,将有包括福利企业在内的1.64万家各类用人单位的5.6万名残疾人职工受益。
记者从今天在京举行的北京市促进和稳定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新闻发布会了解到,《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暂行办法》和《北京市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个体就业暂行办法》正式施行。
《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暂行办法》规定:从2009年起至2011年,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按照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按年给予3年的岗位补贴。
《北京市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个体就业暂行办法》规定:从4月1日起,对自主创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的残疾人,分别按照2万元、1万元或5千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的资金或实物扶持,并对租赁场地的再分别给予2万元或1万元的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