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金“兑现难”,是一个困扰广东人10余年的老大难问题。昨天,广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3年内投入12亿元,在全省率先解决这一难题,预计惠及近20万人。
从今年起,有广州户籍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就可每月领取150元的计生奖励金,预计每年需要2亿元投入。
尴尬现状 全省计生奖兑现率不到三成 根据1998年修订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没有生育只收养一个子女的干部、职工,退休金加发百分之五。”而2002年该条例修订有关规定为,“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没有生育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职工,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当地县(市、区)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无子女的则按平均工资额的100%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
但这两个规定执行时都普遍遭遇了“兑现难”。
据分析,“兑现难”主要有四个原因:一是国有企业减员增效、关停并转,使失业人员无法兑现奖励;二是效益不佳的企事业单位无法承担奖励;三是民营和私营企业不愿承担兑现奖励的义务;四是政策本身有缺陷,有企业认为,职工履行计生国策,这笔奖励金应该由政府出,而不是增加企业负担。
全省情况更不乐观。据省计生部门统计,全省兑现率不到三成。从1998年以来,计生奖励金“兑现难”就成为全省各地群众上访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
广州新政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独生子女父母去年退休可奖1.2万元 李文耀介绍,广州市政府从去年4月起成立专题调研小组,制定《关于解决我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问题的若干规定》以及实施细则,提出了“一揽子”解决方案。对于历史遗留问题,将由市、区两级财政“兜底解决”。
◎受益人群2008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未享受退休金加发5%或退休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补助的独生子女父母和无子女职工。
◎奖励标准独生子女父母按退休时上年职工年均工资额的30%给予奖励,无子女人员按退休时上年职工年均工资额的100%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
根据这一标准,2008年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每人可拿到12056元,无子女人员每人可拿到40187元。
◎申请方式4月31日前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退休证以及有关婚育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向退休关系所属单位申请,所属单位不存在向本人户籍地居委会申请。4月15日前接受手工申报,主要是2002年8月30日前退休的;4月15日开始网上和手工申报并举,主要是2002年至2008年12月30日退休的。
◎发放方式原单位有能力支付的,奖励金发放途径和领取方法由各单位自定;原单位没有能力负担的,由市县区财政分担解决,奖励金原则上随养老金一并发放;已死亡人员由其配偶或子女代为到指定单位领取。
出台新奖励政策 受惠面扩到户籍居民,月领150元 李文耀介绍,广州市还出台新的奖励政策,将受惠面从原来的城镇职工扩大到广州市户籍居民。新政策有5点变化:
一是只奖励独生子女父母;二是改为按月发放,直至本人亡故为止;三是奖励经费改为全部由政府财政负担;四是改为按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发放;五是要求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
◎受益人群包括两类,第一类是从2009年元旦起,具有广州市户籍,只生育(含收养)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的人员,预计每年有2万多人。
第二类是原奖励政策没覆盖到的人群,即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达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的广州市个体工商户及从业人员、无业人员、企业失业人员、退职人员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时退休金按照100%发放、没有享受计生奖励政策的独生子女父母,这一类有3万多人。
◎奖励标准第一类人是从达到规定年龄且申请之次月起,每月奖励150元。第二类人是从2009年1月1日起每月奖励150元。奖励金不计入奖励对象的家庭收入,不影响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申请方式第一类人在其达到奖励年龄前的2个月内,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光荣证》及有关婚育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向户籍地居委会申请,属于财政供养单位直接向单位申请;第二类人4月31日前按上述程序提出申请。
◎发放方式奖励金由市县区财政承担,属领取退休金的,由所在单位随退休金发放;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随其养老金渠道发放。
争议无子女人员为何没份?解释国家没有倡导不生育
记者发现,在新政策中,今后只有独生子女父母能拿奖励金,无子女人员则“没份”。
李文耀解释说,政策变化是以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调整为依据。去年新修订的省条例修改了原来的奖励办法,规定从今年起只奖励独生子女父母。
他表示,奖励是一种利益导向机制,计划生育政策是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子女,国家没有倡导不生育。因此新政策只奖励独生子女父母,无子女的不享受奖励政策。
记者现场提问称,广东不孕不育率高达11%以上,这部分人不是不想生、而是生不了,但客观上也为计划生育控制人口数量做了贡献,是否也应该得到奖励金?李文耀说,不孕不育与遵守计生国策是两个不同的范畴,对于这部分人应该通过其他的途径给予帮助,而不是给发计生奖励金。
另外,李文耀表示,按照行政管理权限,中央、省驻穗单位不是广州市的管辖范围,这些单位是否参照执行广州市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由省专文规定,“但不属于广州市财政补贴范围”。
全省进展 省奖励办法正在调研,年内出台 广州带了头,全省其他地方怎么搞? 昨天,省人口计生委主任张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广州带了一个好头,体现以人为本、强调政府责任,省计生委表示支持。”他透露,省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正在调研制订阶段,今年内出台。
记者获悉,为了妥善解决对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欠公平、奖励不能兑现等问题,去年底新修订的广东省人口计生条例作出两处修订:一是为保持公平性,将奖励的对象从城镇职工扩展到“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二是具体的奖励金解决办法授权由省政府“在本次修订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另行规定”。新条例在今年1月1日起实施,也就是说,省政府依法必须在年底前制订具体奖励办法。
有关专家表示,省的奖励方案估计会适当参考广州市的方案,但考虑到财政投入因素,奖励标准“估计较难达到广州市的水准”。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张庆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