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4月1日电(记者许祖华)经过陕西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评估验收,7所中学日前成为首批“陕西省普通高中示范学校”。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示范高中建设应遵循“经济、实用、安全、高效”的原则,杜绝豪华建设。
峰会看点
在3月31日举行的陕西省普通高中示范学校授牌仪式上,西工大附中、西安铁一中、西安高新一中、西安交大附中、西安中学、陕师大附中、西安市八十三中等7所中学被命名为“陕西省普通高中示范学校”。
陕西省普通高中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是根据《陕西省普通高中示范学校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和《陕西省普通高中示范学校评估标准及实施细则(试行)》于2008年6月至12月开始进行的,评估工作受到了西安市教育局和各相关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高度重视。按照相关规定,陕西普通高中建设分为三个层次,即普通高中学校、普通高中标准化学校(省级标准化高中)和普通高中示范学校(省级示范高中)。
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吕明凯说,示范高中评估不是简单地鉴定学校的现有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而是要引导学校通过科学规划、积极实施,建立起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机制,增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使示范高中创建的过程成为学校全面发展的过程;示范高中建设需要注重引导学校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遵循“经济、实用、安全、高效”的原则,杜绝豪华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坚持示范性原则,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责任编辑:廖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