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课局长”拟任职被取消
本报安康讯(记者 俞刚) 因“豆腐渣”工程下课的宁陕县原交通局局长田为斌,被责令辞职5个月后又拟任县民政局局长,在当地引起质疑。记者昨日获悉,宁陕县委已取消对田的拟任职务。
票定为宁陕县民政局长人选
2008年10月,媒体对宁陕县筒车湾至油坊坪和汤坪至八亩两条通村水泥路的质量问题进行了报道。宁陕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决定,责令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县交通局局长田为斌辞职,对其他相关责任人也进行了处理。
据悉,2009年3月初,宁陕县委拟对部分新设立机构和临时性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调整,根据33名县级干部署名推荐情况,田为斌为拟任人选。3月22日,县委书记议事会在综合考虑全县科级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和田为斌同志从事农村工作时间长、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等实际,提议田为斌为县民政局局长人选,并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审议和投票决定。3月23日,县委召开常委会议,按照平级调整票决的相关规定,到会常委对拟平级调整的10名同志进行票定职位,田为斌以9张赞成票、2张弃权票被票定为宁陕县民政局局长人选,并按“平级调整科级干部公示3天”的要求进行了任前公示。公示期间引起了群众的质疑。鉴于对“责令辞职”交通局局长拟任民政局局长的质疑,宁陕县委3月31日晚召开常委会议,对田为斌拟任县民政局局长进行了存疑复议。县委常委会讨论研究决定,由县人大常委会按法定程序启动田为斌辞职的议案,取消其拟任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尝试性”做法易遭质疑
采访中,宁陕县委、县政府多名干部表示,在不到半年时间内,宁陕县委多次召开常委会,对同一个干部做出不同的处理决定让大家大跌眼镜。
“做为县级党委班子,在同一件事情上一而再、再而三地更改做出的决定,这种‘尝试性’的做法很容易遭到干部群众质疑,同时也必将削弱党政部门的威信。”
就宁陕县委责令田为斌辞职后,宁陕县人大主任会议没有将此事纳入常委会审议一事,安康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主任杨运时表示,从法律程序上来讲,主任会议决定常委会审议事项,田为斌的行政职务在没上人大常委会审议、接受其辞呈前,其交通局局长职务仍在。“从人大角度来讲,程序上没有问题,如田为斌符合任民政局局长的条件,在同一次常委会上也可以先接受其辞呈,然后再任命。”
杨运时表示,根据宪法赋予的职责,如果发现同级党委的决定有不妥和明显违规的时候,人大有权提出建议和不通过党委的相关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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