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报讯(通讯员赵宏宇)4月1日北京出入境管理部门提示,去年有42名本市居民被境外遣返,这些人员将被警方拒绝签发出入境证件。
警方介绍,3月25日,市民李先生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换发护照时,被警方发现在今年2月,他因在境外非法滞留10年,被日本法务省入国管理局遣返。
警方根据护照法的规定,对李先生做出不予签发护照的决定。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负责人表示,随着中国公民出国人数日益上升,个别公民因为疏忽大意或法律意识淡薄,经常出现被外国遣返的情况。据统计,去年本市居民因各种原因被境外遣返42人,其中因违法犯罪被遣返人员占总人数的20%,而因非法滞留被遣返人员占总人数的80%。
按照我国“护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被遣返回国的,自遣返回国之日起6个月至3年以内不予签发护照等出入境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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