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4月2日消息 (记者陆敏)2009年以来,我国部分省区连续发生多起较大森林火灾,严重威胁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按照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有关省区针对近期发生的几起较大森林火灾,开展了专项查处和责任追究工作,依法对相关肇事者和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河北省灵寿县南营乡“3.14”森林火灾、赞皇县许亭乡“3.16”森林火灾和内丘县侯家庄乡“3.18”森林火灾均系人为引发,3起火灾的直接肇事者已被刑事拘留。灵寿县防火办主任李风芹被行政记大过并免职;副乡长李龙被飞行政记大过并免职。赞皇县许亭乡党委书记刘彦玲受党内警告并免职;乡长商进贤被行政记大过并免职;副乡长安志刚被降级并免职。内丘县县委、县政府作书面检查并罚款5万元,侯家庄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庆丰被免职。
2009年1-3月份,福建省依照有关法规,对森林火灾肇事者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查处。共刑事拘留83人,拘捕45人,处分相关责任人195名,其中科级及科级以上干部26名,科级以下169名。其中沙县高砂镇人大主席林辉斌被党内严重警告并建议免职;高砂镇林业站站长被行政撤职。
四川省木里县“2.13”、“2.15”和盐源县“2.15”森林火灾均系村民违章用火、吸烟等引发,3起火灾的直接肇事者已被刑事拘留,护林员毛打散、马有塔扣发当月工资并予以解聘。
江西省吉水县阜田镇“2.12”森林火灾扑灭后,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立即从林业厅、监察厅、森林公安局、省林业调查规划研究院抽调人员组成专门调查组,对“2.12”森林火灾进行了专项调查。经查,火灾系吉水县阜田村村民李彦珍擅自烧荒引发。目前,火灾肇事者已被批捕,正按程序追究法律责任。根据调查情况,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已就吉安市和吉水县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目前纪检监察部门正在处理之中。
当前,各地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已进入最关键时期,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各地、各部门务必充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切实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全力抓好各项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对因失职、渎职、责任不落实等引发森林火灾并造成重大损失的相关责任人,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及时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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