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日讯记者王斗斗1989年至2008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一审行政案件1405085件,审结1401532件,结案率为99.7%。
记者从今天在此间召开的纪念行政诉讼法颁布20周年座谈会上了解到,20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制定了18部重要司法解释,发布了16件重要的司法指导性文件和200余件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行政诉讼制度在改革中正在不断完善。
行政审判的司法环境逐步得到改善和优化: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对行政审判工作给予理解和信任。各级政府和行政部门对行政诉讼制度的认识和态度也有较大转变,不出庭、不应诉等现象越来越少,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庭应诉的越来越多。
“尽管如此,我国转型社会的现实需要,对完善行政诉讼制度和改善行政审判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全国政协原副主席罗豪才认为,还应进一步完善行政审判制度。
积极总结审判实践经验,逐步通过司法改革、司法解释、司法指导和修改行政诉讼法等方式来完善行政案件的管辖、受案范围、诉讼资格、审判方式、执行等制度,为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保障人权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曹康泰表示,各级行政机关必须切实保障和支持人民法院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各级行政机关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和诉讼意识,更加自觉地接受司法监督。
曹康泰还特别提出,倡导和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亲自参加应诉,严格执行生效判决。
在行政诉讼法颁布20周年的纪念日,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应松年对这部法律充满着期待:“随着我国行政法治的迅速发展,行政诉讼制度也需要与时俱进,理应发挥更大的作用。这就需要坚定不移地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贯彻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目标,特别要保证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
与此同时,要抓紧修改行政诉讼法。在应松年看来:“行政诉讼制度毕竟已经建立20年,我们的社会经济形势和法治环境已经有了巨大变化。因此,急需对这部法律进行修改,使它更加符合行政审判的现实需要,更加顺应时代发展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