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广饶县人大常委会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在执法检查工作中进行了一些新的尝试,把执法检查工作中的收集意见、调查研究、听取汇报、实地视察、跟踪督办等方式、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并在实践中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一、广泛听取选民群众意见,强化执法检查的针对性
在过去的执法检查中,一般的程序是先听取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汇报,并实地视察几个事先安排好的地点,代表们再集中起来讨论,指出的存在问题和建议大多也是行政部门汇报中提及的,难以全面反映实际工作中的问题。为此,从去年起县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前采取了三项新举措:一是围绕县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研究、确定执法检查的内容。这两年来,常委会对《土地管理法》、《残疾人保障法》、《农业法》、《食品卫生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监督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在本县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切切实实把执法检查工作与推进依法行政、解决群众疾苦联系起来;二是通过张贴公告和在县信息网发布信息,公布执法检查的内容,并在网上广泛收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本县执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三是采取无记名问卷调查的形式,了解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情况。通过上述三项举措,使执法检查由过去的仅仅依靠人大常委会转变为依靠广大选民群众上来。发动群众共同参与,不但使常委会充分了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而且还增进了常委会、人大代表与选民群众之间的沟通和联系。这同时也是一个普及法律知识、增强选民群众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的过程,受到了广大选民的好评。
二、改善执法检查人员结构,提高执法检查的专业性
执法检查是法律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必须依法监督,按法定程序监督。随着人大监督的加强,对人大代表也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执法检查组的成员不但要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的实际执行情况,而且还要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否则就成了外行监督内行,不但起不到监督作用,甚至失去了监督的权威性。因此,执法检查组成员名单都必须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确定,本着精干、效能等原则,根据代表的专业结构、学历层次和工作经历安排在不同的组别,以提高执法检查人员的代表性和专业性。
三、建立跟踪检查制度,增强执法检查的实效性
过去,由于跟踪检查制度的缺位,执法检查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很少有人继续关注,往往提过了也就完了,其效果如何,很少问及。这种状况不仅难以考察执法检查的实效,而且还直接影响了执法检查的严肃性。为切实提高执法检查的实效性,广饶县人大常委会逐步建立起执法检查的跟踪检查制度,认真督办各项意见建议的落实。去年在代表接访活动中所收集的一百多条意见建议经归纳整理后,县人大常委会与县政府联合召开了交办会,县政府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迅速调配好力量,对涉及本单位的意见和投诉在30天内要整改完毕;30天内不能整改完毕的,要详细作出说明,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涉及省、市单位及部队的,主办单位要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掌握整改情况;由于体制或其他政策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的,要详细说明情况,作出负责的解释。与此同时,常委会还在两个月内组织代表和机关工作人员,对这些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抽查。抽查的形式采取直接到实地视察和向提意见的选民了解等形式,关注选民群众提的意见、建议是否得到有关部门的落实,以增强监督的实效。以上举措大大推动了各职能部门办理执法检查意见、建议的积极性,切切实实地为广大选民群众解决了很多实际问题,也实实在在地提高了常委会执法检查的实效。(王治国)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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