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国务院4月6日正式公布新医改方案最终稿。方案明确提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新方案实施后,百姓看病自付比例会降低,药价会大幅下降。专家表示,新医改将使百姓在没病时能防病,有病时能看得起病,看得好病。 |
本报讯 经过5个多月公开征求意见和修订,国务院昨天正式公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新医改方案最终稿)。《意见》首次提出,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意见》全文13000余字,共分6个部分。《意见》强调,坚持医药卫生事业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改革方案设计、卫生制度建立到服务体系建设都要遵循公益性的原则。
《意见》提出,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国家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从2009年起,逐步向城乡居民统一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及其危险因素,进一步提高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突破,明显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相关专题:
新医改带来全民医保时代
09两会医改专题策划
三方会诊谈新医改
两会调查:医改工作喜忧参半
(责任编辑:杨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