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4月7日电(记者周婷玉、樊曦)7日公布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明确提出,基层医务人员的工资水平,要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
《实施方案》指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政府负责其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及所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按定额定项和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助。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药品收入不再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的补偿渠道,不得接受药品折扣。探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等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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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4版:时事关注 · 三年内将实现医保异地结算 · 看病更方便 治病少花钱 · 明确基层医务人员工资水平·部分公立医院将转为民营 · 从医改“时间表”看百姓未来所得实惠 · 新医改启动为经济发展注入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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