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乌鲁木齐4月8日电(毕秀莉)新疆喀什老城改造工程今年2月正式启动,到4月初,首批79户老城居民领取了危旧房改造补偿金。
据新疆喀什市委介绍,按照《喀什市老城区危旧房改造规定》,补偿金分为临时安置费和拆迁搬家补助费。
其中,临时安置费按照住宅面积50平方米以下(含50平方米)每户每月补偿400元,50平方米以上每户每月补偿500元,一次性支付8个月。拆迁搬家补助费则按被拆迁房屋产权证标注建筑面积或实地测量房屋建筑面积,按8元/平方米一次性支付。目前,第一批补偿金40余万元已发放完毕,79户老城区居民领到了补偿金。
据了解,投资30亿元的喀什老城改造工程于今年2月正式启动。根据改造方案,喀什市将用5年时间,对居住在老城区的5万多户居民的住房进行改造搬迁。
喀什老城区位于新疆喀什市中心,在这块8.36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居住着6.5万户22.1万居民,占喀什市区总人数的50%。居民住房近60%是土木建筑,多属破旧危房,巷道狭窄,供排水、通讯、消防、供暖等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