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貌似合理”的不合理黄波 赵杰 战友报记者 张鹏飞
1月23日中午,北京军区某装甲团某连一期士官小刘未经请假,到营区外的邮局给女友寄新年礼物,没想到却让团里“军务保卫联合检查组”抓了个正着,被全团通报。连队立即召开军人大会,宣布给小刘警告处分。
小刘对这件事很不服:上次,同班的战友也是不假外出,被排长发现,只是进行了批评教育,为什么我却背了个处分?于是,小刘给团长信箱发了个邮件,反映连队干部处理问题不能一碗水端平。对此,连队干部有自己的“理由”:不假外出被连队自身发现,没有给连队造成不良影响,以批评教育为主;小刘违纪被全团通报,给连队抺了黑,就应当从重处理。
一个化名“小兵”的战士也在局域网上发帖子说,同样是军容风纪不符合要求,团里纠察队发现后,如果被通报,连队就处理重,不通报则淡化处理。这不也是执法不公吗?
这一个个“貌似合理”的不合理现象,让很多战士心里堵得慌。由此,在网上引发了官兵的热烈讨论。一个网名为“真情流露”的网友发帖袒露心声:如果管理中“人治”的因素大于“法治”,那么“随意性”执法的现象就会愈演愈烈。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长短才能将依法治军落到实处。这个帖子代表了多数人的意见,大家纷纷喝彩,跟帖支持。
对此,团党委“一班人”分析认为,同一类违纪行为,处理尺度不一,反映了个别连队的干部执行法纪存在随意性,同时也是功利思想在作怪。执行法纪走样,不能一碗水端平,其危害不容低估,必须加以纠正。
3月上旬,团党委在纠正这些错误做法的同时,接连走出了“三步棋”:一是在全团开展强化法规意识教育整顿,组织干部骨干依据法规对照检查,纠正不良倾向;二是在全团开展“条令条例集中学习周”活动,强化依法治军、依法管理、依法带兵的意识;三是制订下发《提高基层干部依法管理能力的31条措施》,并指定5名常委与5个解决自身问题能力较弱的连队结成帮带对子。
“摆平”背后的摆不平郭星
前不久,昆明陆军学院学员小李晚上站岗时打瞌睡,被查岗的机关干部发现,但小李通过种种关系“摆平”了,总算未被通报。见未造成什么影响,中队也就没说什么。一个星期后,因为同样的问题,学员小马却没有那么幸运了:因为没将事情“解决”好,中队挨批,他本人也受到警告处分。
事后,这个中队的队长还满脸严肃地告诫:“谁犯了错误,自己想办法"摆平",只要没给中队抹黑,我们将不予追究,若是被上级通报,中队定将严肃处理。”
然而,小马虽然明摆着“吃亏”了,却出人意料地并未对中队的处理结果表示不满,只是有些沮丧地说:“没办法,谁叫咱摆不平呢。”对此,不少学员竟然也对这个中队的做法表现出不同程度的认同,“摆平”似乎成了一个颇有市场的“潜规则”。
此事被学院领导得知后,他们清醒地认识到“摆平”背后的诸多危害,如,有损法规的权威性,给学员以错误的导向,助长拉关系、找“门路”的不正之风,必将给部队风气建设和管理工作埋下更多隐患。
“"摆平"的是一时一事,摆不平的是法规和人心。”对此类现象,该院院长王世平的话可谓一针见血。
为使军营远离“摆平”现象,该院迅速纠正了个别中队的错误做法,同时采取有力措施正本清源:一是要求机关业务部门处理问题坚持公开公正,杜绝人情干扰,不给“摆平”者以可乘之机;二是教育基层干部严格依法抓管理,杜绝执行法纪中的随意性,处理问题必须于法有据;三是在全院深入开展“学法规、知法规、用法规”活动,组织了法规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强化官兵的法规意识,时刻绷紧严守纪律这根弦,引导大家遇到问题自觉依法处理。
法律专家说法 一个值得严肃关注的问题 荀恒栋 赵则强
看完这两则报道,我们不禁要问:同样的违纪行为,为什么其“待遇”差别那么大呢?在这里,需要关注三个问题:
一是条令条例大,还是通报大?事实上,这根本不应当成为一个问题。因为条令条例是中央军委制定的,在全军具有普遍的约束力,而本单位的通报,只是落实条令条例的一个举措,谁大谁小不言自明。那么,为什么受到通报就处理重,反之则轻呢?背后的“秘密”恐怕就在于,下属受到上级通报,管理者难免很恼火、很没有面子;而未被通报,由于未“伤”及管理者,就可以对下属违纪网开一面。如此一来,“受伤”的就只能是法规的权威性。
二是“明”规则大,还是“潜”规则大?这同样不是一个问题。条令条例是全军官兵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不应受任何“外力”干扰,理应一把尺子量长短。“摆平”是基于幕后的某种利益的交换,来获取不正当利益,是见不得阳光的。如此这般,小洞不补,必将酿成更大的隐患。因此,落实依法治军的方针,就必须让“"摆平"了就不处理”的“潜”规则失效,让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长短成为没有例外的常态。
三是把可持续安全发展作为大目标,还是把一时不“冒泡”作为大目标?这问题的答案,同样毫无疑问的是前者。那么,为什么有的单位对一时不“冒泡”的目标看得很重,却对不一碗水端平、“摆平”等造成的危害视而不见呢?其根子就在于抓部队建设重眼前、轻长远,这既是落实法规的问题,又是事业心责任感的问题。因此,我们必须在具体人、具体事上坚决维护条令条例的权威性,真正把可持续安全发展作为大目标来实现好、维护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