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沐辉) 记者昨日从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今年4月~9月,西安将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执法检查,集中整治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检查内容包括以下6项: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单位职工办理公积金账户手续的;
处理办法: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以1~5万元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
处理办法:由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单位截流、挪用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处理办法:由有关部门追回挪用的公积金,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开发商五证齐全,但拒绝给群众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处理办法:经核实后,通过媒体曝光并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商业银行误导或阻挠群众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处理办法:经查实后扣发当年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取消委托办理公积金资格。
■其他违反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的行为。
处理办法:由相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本次执法检查,将对开发商、商业银行的上述行为进行整治,对无理拒绝群众办理公积金个贷的开发商,将联合房管、土地等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网址、电话,鼓励职工群众对违反公积金制度的行为和单位进行投诉举报。
网址:www.xazfgjj.gov.cn;投诉电话:029-96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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