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0日讯记者赵阳4月9日,中央综治办组织召开综治成员单位消防宣传工作通气会。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就各部门各单位如何落实消防法赋予的消防宣传工作职责,进一步做好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认为,当前,我国面临的火灾形势仍很严峻。现阶段,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转型,公共消防安全基础仍较薄弱,火灾仍处于易发、高发、多发期。从火灾发生的原因看,90%以上是由于思想麻痹、用火不慎、责任制不落实、违章操作等人为原因引起的。因此,切实做好消防宣传工作,是前移预防火灾关口,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的治本之策,是从整体上、长远上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的有效途径。
会议要求,新修订的消防法确定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规定了各有关部门、团体和单位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责任,明确了政府各有关部门、团体、单位和公民的消防宣传工作职责和义务。因此,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据消防法的规定,主动落实相应的消防宣传主体责任,广泛开展各类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构建起“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宣传工作大格局。
公安部消防局局长陈伟明在会上通报了当前火灾形势和近年来开展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情况,提出了消防法宣传贯彻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