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宇)10日,省环保局举行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用设备和车辆配发仪式,省财政在2008年度核与辐射专项资金中列支1200万元,为全省各市(州)及部分重点县(市)环保部门配置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设备114台(套)、监督应急用车辆28台、信息数据处理设备82台(套)等设备,将陆续配发到位。
这是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政府第一次这样大规模地为市(州)级环保部门配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设备与装备。
近年来,我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在“整合职能、完善机制、设立机构、健全队伍、提高能力”等各方面取得长足进展。截至目前,我省21个市(州)环保局中已有19市(州)环保局成立经地方编制部门批准的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管理处(科),4个市(州)环保局成立了独立的辐射环境监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