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民宅大火吞没四岁女孩》追踪:孩子走了,市场顿失笑声
新快报讯 (记者 王吕斌) 前日下午1时30分许,荔湾区十三行同安街17号,一栋老式民宅突发大火烧通屋顶,在屋内玩耍的一名四岁女童黄欣不幸被大火吞没(详见本报昨日A07版)。
市场“黯然失色”
昨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现场看到,失火民宅仍处于封锁状态,一名保安在值勤。附近的光扬生鲜街市,黄欣的双亲在里面租有一个档口卖蔬菜。
“她的父母都去派出所了,我们帮着临时打理一下,不然菜会烂掉。”相邻的几家档主都表示,黄欣平时非常听话,根本不用人操心,不想只到外面玩了十分钟就出事了。
“小黄欣会唱歌跳舞,市场里面的人都喜欢她。她走了,整个市场都没有了笑声。”街坊黄女士说,因为是本家,黄欣一直亲昵地叫她姑姑。因为家住附近的原因,黄女士还经常给黄欣东西。“前几天,她(黄欣)还说,幼儿园的老师很喜欢她的发卡,她还准备送老师一对。”黄女士说,出事前,黄欣刚刚换上妈妈买的新衣服和新鞋子。
老屋火灾隐患多
黄欣在广州的家,是和平中路8-4号,一间七八平方米的房间。黄欣的父亲阿伦告诉记者,黄欣的遗体倒在失火民宅的204房门口,被人发现时,已经惨不忍睹。“听说204房的租户,在起火后还冲进去抢出过财物,怎么就没发现我的女儿呢?”阿伦疑惑地说,事后他多次冲进火场搜救女儿,但因烟大火猛,又不熟悉楼内情况,只能无果而归。
黄欣的母亲阿梅说,事发前,黄欣和一男一女两名七八岁的小朋友在204房内玩耍。事后,阿梅从小男孩口中得知,小男孩似乎在屋内玩火,火烧大后,小男孩还想用手去扑灭,但没有成功。
也有街坊称,事发前失火楼内有人正在做饭,可能用火不慎,引发大火的。
记者在采访时还发现,附近很多老式民宅都为砖木结构,而且乱拉电线,乱设灶台等现象很普遍,留下很多火灾隐患。同时,楼内楼梯也都为木制,不仅长而陡,而且通道狭窄,如果发生火灾,势必对人员逃生造成困难。
目前,有关部门仍在对火灾的原因做进一步调查。
■律师说法
责任人要负全责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朱永平律师针对此事表示,如果是小朋友玩火导致火灾,只能算是意外事故。事故造成的任何损失,都将由小朋友的监护人自行承担,因为监护人没有负起相应的监护责任。“也就是说,谁的孩子出事了,就由谁负责。”朱律师说,如果有证据表明,火灾是由诸如做饭、用电不当等人为因素引发,责任人将承担所有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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