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上遇车祸 公安局副局长救人不留名
□首席记者 王曦辉 实习生 邓柳
本报讯 昨日,洛阳市伊川县公安局警员小李在替副局长陈奎洗车时,发现车上副驾驶座有大量的血迹。面对疑惑的小李,陈奎说出了昨日凌晨在高速路上救人一事。
昨日凌晨零点10分,正开车从郑州返回伊川的陈奎,由东向西行至郑少高速48公里处时,发现一辆红旗轿车撞上一辆大货车尾部,轿车严重受损。“我到时事故已经发生10分钟左右,由于事发在凌晨,迟迟没人来救援。我发现轿车司机还在车里,随即拨打了110报警。”陈奎回忆说,他当时第一反应就是救人,但是轿车左前门受损严重很难打开,他和货车司机合力用了4分钟才把车门弄开,发现司机已经昏迷,浑身是血,他们使劲把司机拽出来,然后拉到陈奎自己的车上。此时,高速交警也赶到了现场,并在轿车后座上发现一重伤者。
“他(陈奎)当时只想着救人,怕耽误抢救时间,就在120赶来之前开车送受伤司机去了医院。”郑少高速交警大队李队长说。
零点30分左右,陈奎开车赶到了登封市人民医院,当时伤者身上只有100元钱,他自己又掏了500元作医药费。“幸亏送来及时,不然就麻烦了。”医生说,伤者头部和胸部严重受伤,脑部有积血,左臂折断,现患者还处于昏迷中,但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到医院后,陈奎又立即通过伤者的证件联系到了伤者的家属和单位。等伤者家属赶到医院,并协助交警做完笔录后已经是凌晨两点多了,陈奎这才开车赶回洛阳。
据了解,该轿车是登封市某机关所属的车辆,后排座上的伤者由于伤势过重已经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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