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打击非法行医、销售假劣药品、发布虚假非法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通报会现场,被查获仿冒的“排毒养颜胶囊”有4种之多。图/本网记者 雪漠 摄 |
亚心网iyaxin.com讯(文/图 亚心网记者 范琼燕 李晓玲 雪漠)乌鲁木齐市打击非法行医销售假劣药品、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昨日通报说,截至4月10日,专项整治行动已叫停47种“山寨药品”销售,下架仿药产品数量达709盒。
所谓“山寨药品”是指没有药品批号的仿药类边缘产品,甚至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品名称和生产厂名以及厂址,本身没有药品的疗效,却冒用药品的名义进行宣传,或是通过包装名称混淆视听来实现销售。
另据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截至4月10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1850家,查处药品经营企业出租出借许可证案件1起,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件6起,无证经营药品案件7起,假劣药品案件3起,取缔药店免费体检点12个,对20种严重违法广告药品采取了暂停销售的强制措施,监测到虚假违法药品广告55件,已全部移交相关部门查处。工商部门在整治违法医疗、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中,已立案8起,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3份,行政警示272条。
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很多仿药食品宣称具有与药品一样的疗效,但实际上大多数根本没有疗效,一旦被消费者误当药品服用,就有可能延误病情,危害健康。一方面,他们会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清查药店销售的仿药食品。另一方面,消费者购药时一定要看清包装上的批准文号,如果不是“国药准字”即证明不是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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