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锦荣 (资料图片) |
千万富翁的“精神病”之惑
广州商人何锦荣被妻子强行绑入精神病院一案今天第四次开庭,他是否精神病?该由谁送院?此案事关公民人身自由
本报记者 王晓云 实习生 赵欢欢
今日看点
□说送就送依据何在?
□类似个案全国几多?
□公民权利谁来保护?
观点
现行的精神病人收治体制,让人人自危,它已经成为公民人身自由丧失的一个医学理由,对公民权利带来严重威胁。
在很多上访的事件中,不乏精神病人的案例,而且还很多。如果一个人表现出了烦躁不安、危害性倾向等现象,把其送到精神卫生部门进行鉴定和治疗是无可非议的,“不通过卫生机关的鉴定程序又怎么确定他是不是有病呢”?———北京大学法学院孙东东教授
法规
《民法通则》: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送精神病人强制治疗,需向法院提出申请并由法院宣告。
《刑法》:精神病人造成刑法上的社会危害,由家人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必要时可由政府强制医疗。
2001年11月卫生部规定:临床症状严重,对自己或周围构成危害者……应属紧急收治范围,并应给予特级护理。
数据
根据中国卫生部疾控中心2009年初的统计,中国有心理问题和精神疾病的人口总数超过1亿,其中千分之五属于重症精神病患者,但70%的重症精神病患者长期得不到正规的系统的治疗,他们或者被锁在家里,或者流浪街头。
今天上午,广州千万富翁何锦荣起诉广州脑科医院侵犯名誉权一案,在荔湾区法院再次开庭。3年多前,他被妻子强行送进精神病医院治疗30天,出院后便开始了漫长的诉讼之路。今天是本案历经一审、二审,被发回重审后的第四次庭审。
被妻子绑进精神病院
自2006年5月31日何锦荣起诉广州脑科医院至今,案子历时近3年。此时,距离他被强送精神病院也已经3年多了。而到现在,案子仍无结果。
一个曾在广州拥有多家公司的民营企业家,突然成了“精神病人”被收治到医院治疗,恐怕是他做梦都想不到的。
难道这是命运中注定要遭遇的一劫吗?
噩梦发生在2005年12月20日晚上。当天,何锦荣在一家酒店吃饭时,因家庭矛盾与妻子发生口角,并引发肢体冲突,妻子去派出所报警,经民警调解后,双方才平静下来。
之后,何锦荣独自回家,正在看报纸,敲门声响起,随后妻子陈某突然带着两个陌生人冲进来,将他绑起来带到一辆白色面包车里,随即送往广州脑科医院。
何锦荣的母亲和哥哥获知消息后赶到医院,并立即报警,强烈要求放人。但院方以需征得何锦荣的第一监护人(即何锦荣的妻子陈某)同意为由,拒绝放人。
就这样,他被莫名其妙地关了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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