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巧君)昨天,市内六区830余家药店负责人签署了《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承诺书》,承诺要诚信守法经营,确保公众用药用械安全。该承诺书明天之前将全部悬挂在各家零售药店墙上,接受购药市民监督,承诺书后还附有药监部门的举报投诉电话。
该承诺书是在市内六区零售药店的监管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的统一安排下出台的,承诺内容包括严格药品购销管理,不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采购药品时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财务统一发票,做好进货验收记录;遵守药品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执行《反兴奋剂条例》,不购进、不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保证营业时间内有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岗,临时不在岗的要挂牌告知,并暂停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执行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发现可能与用药用械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及时上报;拒绝虚假药品广告,不悬挂或发放虚假药品广告;履行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主动配合药监部门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药品经营活动,不超范围、超方式经营,不出租出借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