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商社称遭经营危机 惟一盈利门店被迫关门
三联商标争夺进入白热化
专家:企业并购无形资产审查很关键
本报记者 朱宁宁
围绕“三联”这块招牌,国美旗下的三联商社与三联集团已经从口水仗升级为“真刀实枪”的争夺。
据了解,受此牵连而暂时停业的潍坊分公司是截至2008年底三联商社实际经营的8家直营门店中,惟一有盈利的门店。
业内分析人士认为,尽管此事与场地经营租赁合同直接相关,但是事情的根源,与近几日围绕三联商标属权问题所展开的争斗脱不开干系。
争夺金字招牌针锋相对
4月14日,三联商社对外发布公告,内容涉及三联商标所有权、经营场所被侵占、与原控股股东以及关联公司关联交易导致的诉讼等重大问题,将矛头直指三联集团。其中,商标问题成为最核心的问题之一。公告特别提示,若“三联”服务商标的权属争议和使用权纠纷未能妥善解决,三联商社经营的持续性和公司资产的完整性将受到严重影响,公司面临重大经营风险。
当天下午,三联集团方面随即发布声明称,自己才是三联商标的惟一合法所有权人,双方之间商标所属及使用权是清晰的、明确的。
三联集团方面如此有底气,其重要根据是2003年1月27日双方签署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三联集团认为,按照这份合同,三联商社被许可使用三联商标的前提有二:一是许可人为“三联”服务商标的商标人;二是许可人是被许可人的第一大股东。并且合同中还明确规定,“被许可人承认,许可人是三联商标的惟一合法所有人。据此,三联集团认为,自去年2月12日,三联商社2700万股拍卖后,三联集团已丧失大股东地位,因此该合同的生效条件已不复存在,目前三联商社继续使用“三联”服务商标已属侵权。
三联集团另起炉灶仍有限制
毫无疑问,谁拥有三联商标金字招牌,谁的胜算就会更大。为此,一方面,不甘心丧失第一大股东地位的三联集团一直想借这一品牌重振雄风,不惜重新网罗旧将组建“新三联”。另一方面,三联商社副董事长孙一丁此前则公开表示,商标是三联商社的第一要素,若失去商标使用权,公司名字面临变更,国美收购三联的价格也会大打折扣。
中国政法大学一位民商法教授今天就此事接受采访时认为:“三联商标权属于三联集团,双方争夺的是商标的使用权。三联商社有没有该商标的使用权,这个问题应当以双方签订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约定为准。三联商社的商标使用权来自三联集团,该使用权由协议形式确定,三联集团公司不能单方面违反合同的约定,终止商标许可。最终三联商社能否继续享有该商标的使用权,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应当尽快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
他同时认为,三联集团另起炉灶、使用三联商标建立“三联家电世购店”的行为,在法律上没有理由限制,限制来自三联集团与三联商社的协议约定,如果三联集团确实在与三联商社的相关协议中有相关明确约定,那么在相关协议的有效期内三联集团公司构成对三联商社的违约,三联商社有权要求三联集团停止违约行为并承担违约金。但在诉讼过程中,双方的协议也有可能被判决解除,在解除了与三联商社的合同义务后,三联集团再许可他人使用三联商标或者自己开家电连锁店就没有了障碍。
收购商标醉翁之意在市场
“无形资产的价值正在逐步取代有形资产而成为企业的主要资产,因而很多的并购目的就是无形资产。这其中,商标资产占据更大的分量,在我国商标最高的价值达到1000多亿人民币。”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高级会员、高博隆华事务所合伙人王瑜律师对这场三联商标的争夺战感触颇深:“企业收购商标就等于收购市场,国美收购三联家电连锁店,主要看中的是三联商标带来的市场。现在的企业基本认识到了无形资产的价值,企业一般不会再贱卖。”
“国内的企业在并购时,对无形资产的审查显然做得不够。如果国美并购三联看中的是三联商标,那么国美显然对三联商标的权属审查是有误的。”王瑜坦言。
本报北京4月16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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