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市州纷纷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打击餐饮场所滥用添加剂行为
近日,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州)食安委办,省级有关部门认真做好餐饮场所炮制鲜榨饮料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工作。
其中,达州市按照省政府领导“速组织查处”的重要批示,迅速安排部署,对全市大、中型餐饮场所炮制鲜榨饮料的餐饮业单位开展了食品添加剂专项监督检查。其中查处违法使用添加剂餐饮业单位16家,收缴并销毁食品添加剂量16.5㎏,涉及柠檬饮料浓浆、奶精粉、花生果味粉、甜炼乳、五彩蛋白蔬、CAFE、CREAMER7个品种,实施卫生行政处罚16家。
据了解,在成都的一些大、中型餐饮业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自制饮品的现象,一些餐饮业单位无饮品专用加工间,操作场所不洁,个别餐饮业为了吸引顾客消费,为证明自制饮品货真价实,故意把自制饮品操作场所移到了餐厅吧台上让顾客观看其自制饮品的全过程。餐厅吧台为开放式,整个制作过程暴露在公共场所当中,但更难以保证自制饮品的卫生。部分餐饮单位为了使自制饮品颜色更加鲜艳,或增加饮品的浓度、甜度,擅自违法添加色素、炼乳和甜味剂等食品添加剂。自制饮品使用的加工工具洗涤与消毒不符合卫生要求,极易造成对所加工饮品的污染。
记者还从其他渠道了解到,全省各地纷纷掀起了炮制鲜榨饮料“严打风暴”,有力地打击了餐饮场所滥用添加剂行为:
甘孜县食安委组织该县食品药品、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联合检查了全县餐饮业个体户21家,没收过期、变质及无QS标识的食品添加剂(其中包括水状和粉末状)等共计128斤;
古蔺县工商局检查餐饮场所63家,在餐饮场所检查中,查获餐饮场所使用的“日落红”、“日落黄”等色素3盒(重约250克),变质大虾5公斤,食用甘草4公斤并当场进行销毁。对查获均无中文标示的“食粉”15袋(700克/袋),日本“清酒”4瓶(1000克/瓶),“玉米粉”20袋,日本“塔塔粉”20包进行预先登记保存;
此次专项整治中,广元、资阳、德阳、遂宁等各市也加强了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及酒楼自制饮品方面的监管和查处力度。
新闻背景
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州)食安委办,省级有关部门认真做好餐饮场所炮制鲜榨饮料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工作。《通知》称,“鲜榨饮料”滥用食品添加剂对我省餐饮业的发展已造成了很大影响。该问题已引起省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高度关注,要求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通知》指出:一、请各市(州)食安委办,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餐饮场所鲜榨饮品检查,查明是否存在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
二、请省卫生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监管职责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检查,尤其要加大重点地区的检查力度。
三、注重配合沟通,如在专项检查过程中涉及其他监管部门职责的,请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有关部门通报,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
四、请各市(州)食安委办和省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开展工作,要采取明查和暗访等多种形式,查明事实,如发现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五、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将调查处理结果于4月15日前报告省食安委办,以便报告省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
综合四川法制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网站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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