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射阳县针对农村人员分散、集中学法难的特点,创建“农民学法中心户”制度,收到了很好的普法效果。
“农民学法中心户”以自然居住情况就近组建,聘请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村组干部和有一定文化的致富大户担任“农民学法中心户”。
一般每10户至15户确定一户。“农民学法中心户”有统一制作的标牌、有固定的墙体标语、有法律知识书刊、有上墙的规章制度、有参学人员花名册和考勤表、有学法记录本。
为有效地调动农民学法热情,该县坚持做到“四个结合”,即:将参加学习的表现与家庭成员参军、入党、入团、选任村组干部结合起来,与家庭成员外出务工表现证明结合起来,与创评“文明户”、“遵纪守法户”结合起来,与家庭及家庭成员评优结合起来。目前,全县18个镇区已全面推行“农民学法中心户”制度,共有中心户1600多户。(射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