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成南高速路上擦挂停路边 惨烈追尾3人亡
成南高速金堂段一小车因擦挂停车后未设警示标志,发生追尾造成3死2伤
前日凌晨1点40分左右,成南高速金堂竹篙段发生一起严重车祸。
突发车祸
高速路上发生擦挂轿车停在路边
昨日上午,在车祸中受伤的李女士躺在华西医院的病床上,她当时就坐在轿车的副驾驶位置,目睹了事件的全部经过。
据李女士回忆,16日晚上,家住巴中的她准备前往成都看望丈夫和女儿。在前往车站购买车票的途中,她被停在车站门口一辆黑色小轿车的司机叫住,“成都走不走,180元,只差一个人了。”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李女士同司机以150元的价格成交。
前日凌晨1点半左右,轿车行驶到成南高速金堂竹篙段,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李女士已经昏昏欲睡。在轿车从左侧超过一辆货车的时候,李女士突然感觉车子在不断向右边的货车靠去,她猛喊司机,但为时已晚,轿车与货车发生了擦挂,其右侧后视镜被撞飞。
擦挂发生后,货车和小轿车都停了下来,货车靠边停在了紧急停车道上,小轿车则紧跟着停在货车身后。“停车之后,司机和后排的3个人先下车了,副驾驶的门好像锁住了,我就一直坐在车里。”
再发车祸
不设警示标志停车轿车又遭追尾
李女士说,司机下车后,并没有马上在车后设立警示牌,车子的双闪灯也没有打开,而是径直去找将车停在前面的货车司机理论去了。大约过了5分钟,司机和坐后排的3人回到了车上,没有启动车子。司机说,“等着交警来处理”。
此时已经是凌晨1点40分,李女士怕丈夫等得着急,赶紧拿出手机打电话。“我只听见她说车子出事了,然后电话就断掉了,再怎么打也打不通。”李女士的丈夫肖先生事后回忆说。
就在李女士给丈夫打电话时,从后面疾驰而来的一辆货车撞上了小轿车后部。轿车被巨大的冲击力顶进了前面货车的车底,像夹心饼干一样被卡在两辆货车中间。李女士在车祸的瞬间失去了意识,等到她醒过来时,发现自己的右腿和胸口都已被死死卡住,动弹不得。“当时还能听到我左边和后面位置发出的呻吟声,后排一个人的头搭在我的身上,流血不止。”
交警救援
轿车司机与1人受伤后排3人遇难
成南高速交警在第一时间接到了货车司机报警,并迅速赶到现场展开救援。但由于轿车被夹在两车之间,已经严重变形,直到早上6点多,受伤的李女士和司机才被救出,并被送往最近的医院。坐在后排的3名乘客则不幸死亡。
李女士后被转到华西医院治疗,经医生诊断,她颈椎受损,头骨和锁骨骨折,面部和手臂均有不同程度擦伤,但没有生命危险。
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延伸阅读
高速路停车乘客最好站到路外去
开始只是一起小小的擦挂,却引发了3死2伤的交通事故,交警表示,除了追尾的那辆货车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外,之前的擦挂发生时,货车和轿车司机的处置方式不当,也是造成这起车祸的重要原因之一。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当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因故障等原因停车时,必须将车辆停靠在紧急停车道上,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
在这起车祸中,货车和轿车发生擦挂停车后,并没有在车后设置警示标志,也没有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等待交警前来处理的过程中,车上人员曾全部滞留在车中。虽然从停车到车祸发生,还不到短短的10分钟,但这10分钟内的疏忽,就是导致这场悲剧的重要原因。“特别是夜间在高速公路上停车,更要注意警示标志的设置,人员要撤到右侧隔离带外。”交警提示说。
■律师说法
属混合事故责任待定
车祸发生了,事故责任怎么认定?数额不菲的医药费该由谁承担?这两个问题让躺在病床上的李女士分外关心。就此,记者询问了四川亚峰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昊。
吴昊分析,首先,黑色轿车可能涉嫌非法营运,如果属实,车主和司机要负一定责任;其次,追尾的货车在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在紧急停车道上造成追尾,应负有主要责任;第三,轿车在高速公路上停车时,并未按道法设置警示标志,车上人员也没有下车躲避,轿车司机也是负有一定责任的。
“这肯定是一起混合责任事故,具体的责任划分还有待交警方面认定。”吴昊说。 记者付真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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