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省消委会、羊城晚报和南方电视台今早发布
涵盖日常生活多方面,停车收费占两项
程行欢、黄海云
本报今天消息 记者程行欢、黄海云报道:开机费、开瓶费、信用卡全额罚息……经过两个月的消费者举报和评选,今天上午,由广东省消委会、羊城晚报和南方电视台共同主办的“消费与发展论坛暨广东‘十大消费潜规则’发布会”,首次公布了广东“十大消费潜规则”。
为进一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净化消费环境,提高消费信心,构建消费和谐,论坛还邀请了消费者代表、维权专家及企业代表共100余人,一起商讨应对这些消费潜规则。羊城晚报报业集团总编辑黄斌,广东省工商局副局长、广东省消委会会长冯湘勇,南方电视台台长区念中等主办方领导也参加了论坛。
羊城晚报成举报潜规则主战场
在中国消协的统一部署下,从今年2月开始,广东省消委会推出“挑战消费潜规则”行动,并联合羊城晚报、南方电视台、金羊网等一些广东主流媒体,进行消费潜规则线索征集。羊城晚报还独家开出“举报消费潜规则”专栏,以采访、暗访或连续报道等方式,曝光了一些问题行业,从而也得到广大消费者的热烈响应。到目前为止,省消委会共收集到商业销售、旅游、餐饮等日常消费潜规则线索1900余条,涉及18个行业的72个方面,其中1200余条来自羊城晚报和金羊网,羊城晚报也成为广州市民举报消费潜规则的主战场。
网民投票成产生“十大”重要依据
此次公布的“十大消费潜规则”,基本上涵盖普通消费者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据广东省消委会透露,其产生过程主要分三个阶段:一是广泛征集线索,并选择一些典型曝光;二是初评出其中20条消费潜规则,在4月中旬刊登在羊城晚报以及网易、金羊网和广东消费维权网,供网民投票;三是综合网民投票和相关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评选结果,最终选定广东“十大消费潜规则”。
据悉,最终公布的“十大消费潜规则”,或者是一些消费者广为知晓,但难以改变,或是一些难为消费者知晓、对消费者危害极大的消费霸王条款。比如特价机票不改签、不退票;停车场只收费不保管,停车丢了车上物品甚至丢了车,也宣称不负责任;同样是自有物业,车位的单位面积管理费,要远远高于同一小区的住宅管理费,甚至高达40余倍。
广东“十大消费潜规则”
1、高额“车位管理费”:业主自有车位,月管理费仍高达60-800元,远高于同一小区的住宅管理费。
2、停车场只收费不保管:收费停车场宣称“只提供场地,不负责保管车辆及车上财物”。
3、“羊城通”收取高额押金:办一张“羊城通”,须收押金30元,远远高于其实际成本。
4、电器售后服务自设高额“开机费”:手机、相机、家电、手表等产品出现故障,不管最终检测结果如何,拆开外壳即强行收取100-500元不等的“开机费”。
5、购买商品房时的一些配套费用,由消费者付费,受益人却非消费者:签购房合同时,开发商要求业主缴交一笔律师费,而律师服务的对象却是开发商;按揭贷款商品房需由业主购买房屋保险,其受益人却是接受抵押的银行。
6、信用卡全额罚息:持信用卡透支消费,虽在还款期前已还部分款项,但到还款期后,仍需按全部透支款付息。
7、婚纱和艺术摄影,多拍照片或底片,消费者需另外高价购买。
8、美容连锁变相“吞卡”:连锁美容机构通过更改服务点等方式,增加顾客消费成本和消费门槛,从而赚取额外利润。如在一家分店办理消费卡的顾客,不久后却因这家分店关门被迫到另一家分店消费(不让退卡),最终由于消费不方便而放弃权益。
9、特价机票不改签、不退票。
10、酒楼、娱乐场所设定包间费、最低消费和服务费,收取餐饮茶位费、开瓶费、餐具消毒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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