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4月21日电 (记者王研)针对近期全省政法队伍违法违纪事件频发的现象,云南省政法系统规定,今后发生民警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当地政法委必须作出责任交代。
在21日政法系统专门召开的会议上,云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齐海田说,当前云南的政法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民警违法违纪现象较为突出。
仅今年以来公安系统就先后发生晋宁县看守所“牢头狱霸”打死在押人员、蒙自县民警吉忠春酒后开枪杀人等事件。此外,少数政法领导班子素质不高,少数民警执法能力不强、特权思想严重,对群众的利益和诉求冷漠,少数单位队伍建设的措施不落实等问题也不同程度存在。
齐海田说,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领导对队伍建设的严峻性、复杂性缺乏清醒认识;有的单位对民警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少数民警执法为民的意识淡薄;有的单位队伍建设措施不力。少数地方政法委忽视队伍建设问题,平时不管不问,出了问题推卸责任。
会议要求今后全省政法机关建立健全五项制度。一是政法机关党组织活动制度。即健全和完善党支部目标考核责任制,教育广大党员民警增强党的意识。二是队伍建设形势分析制度。省级政法部门和州市政法委每季度召开一次队伍建设形势分析会,其他政法机关每月一次,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总结教训。三是民警定期学习培训制度。每人每年至少集中一周时间进行培训,同时采取以会代训、专家授课、函授作业、分期轮训、巡回报告等各种方式,强化民警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四是民警思想和工作表现讲评制度。各级政法机关每半年对民警的思想和工作表现进行一次讲评。五是政法队伍建设奖惩考核制度。业绩考评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坚持德、能、勤、绩全面考核,把考核工作与任用、晋升、奖惩、辞退等各项工作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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