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监局:严禁变相放宽房贷条件 二套房首付不低于40%
每经记者 胡俊华 发自上海
近来的楼市小阳春气象令监管机构更为警觉。上海银监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在沪中外资商业银行落实国家信贷政策,严格执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首付款比例和利率规定,严禁变相放宽贷款条件,严控住房按揭贷款风险。
在近日印发的 《关于进一步规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的通知》中,上海银监局重申了商业银行应按有关规定办理个人按揭房贷,除首套自住型普通住房和首套自住改善型普通住房外,个人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且贷款首付款比例应随套数增加而提高,具体提高幅度按各总行相关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按风险合理确定。
上海银监局表示,严禁商业银行以区别对待VIP客户为名放宽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严禁用另行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或银行通过与中介机构合作向客户进行费用返还、垫付首付款等方式降低条件,变相突破监管政策;同时,严格审查客户首付款的充足性和真实性,不得允许首付比例不足的客户以银行信贷资金或以信用卡透支等方式支付首付款。
另外,上海银监局还要求各行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中与中介机构合作行为的管理,对有违规宣传、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中介机构应建立黑名单并有严格的退出机制,对房地产评估价格建立严格的审核制度,防止外部人员通过虚增评估价格达成“零首付”或“低首付”贷款。
上海银监局表示,将加大对各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检查力度,严肃处理相关违规行为,以维护银行业市场竞争秩序,促进上海房地产市场稳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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