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保全 |
失地农民怎么也想不明白曾经的牧场会变成今天的豪华别墅 |
吴保全重审有望
“诽谤罪”滥用何时休
继王帅案之后,内蒙古吴保全案再次引发舆论喧哗,在中央领导多次亲临网络倾听网民心声的今天,在人权问题得到日益重视的这个国家里,依然有地方政府不惜以公权力扼杀网民运用网络进行申诉和批评政府的权利。所幸的是,在公众舆论的干预下,吴保全这样的“铁案”也迎来了重审的希望。
本报记者 高兴翔 发自北京
吴保全这次真的很难“保全”自己了。
过去的两年里,在青岛工作的吴保全两度被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警方抓捕。第一年,他被刑拘10天;第二年,他因诽谤罪被判刑1年。
4月17日,他的上诉不仅被鄂尔多斯市中级法院驳回,而且比原判决还加刑一年。这意味着,他将因“诽谤罪”获刑两年。
祸起网络发言
两次牢狱之灾,源于吴保全写下的一段措辞激烈的网文。
“这一切都是黑心的市委的一个领导×××为了打造鄂尔多斯和自己的新形象,强制性地征收农民的土地五万余亩建造政府办公大楼,倒卖土地,镇压农民上访,以莫须有罪名抓捕农民坐牢,残忍地用暴力手段打伤农民,无人敢过问,对农民承诺下的生活安置也不承认,使农民的生活和生存无法保障,在当地的百姓眼里是一个旧社会的活阎王……”
这段话后来被引用到起诉书中,并用下划线标出。公诉方东胜区检察院据此认为,吴保全捏造事实,在网上发帖侮辱诽谤鄂尔多斯市政府及其主要领导人,侵害其名誉,应以诽谤罪追究吴的刑事责任。
文章源于一次对话。2007年9月6日,吴保全给远在内蒙古的朋友康树林打了个电话。聊天中得知,鄂尔多斯市政府以低价在农民手里强行征收了五万多亩土地,却迟迟不兑现当初的承诺。从8月6日开始,当地的几百名村民天天到市政府门口讨说法。政府非但不给解决问题,还派警察打人、抓人,前后有20多人被拘押,几个老太太被打伤住院。
平素喜欢上网的吴保全立刻想到了网络,希望“把这些情况发到网上,以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十天后,3名鄂尔多斯警察将吴保全带离青岛。一番审讯后,他因在互联网上“公然侮辱诽谤他人罪”而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
同年10月—11月,恢复自由的吴保全继续在数个网站上发帖控诉。
2008年10月17日,东胜区法院一审判决结果诽谤罪成立,判有期徒刑一年。吴保全提起上诉,重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均未提出更多新证据。3月10日,吴保全收到了重审判决书。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诽谤罪成立,判有期徒刑两年。
“当心诽谤罪被滥用”
“诽谤他人及政府的罪名显然是错误的”,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教授顾永忠说。在他看来,针对机关、单位的行为显然不能构成诽谤罪。
“诽谤罪规定在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里,这一章保护的是作为自然人的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顾永忠说。
著名刑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作富也认为,不管刑法以后是否就诽谤罪的对象进行修改、调整,目前还只能严格局限于自然人。与1979年刑法相同,现行刑法继续将诽谤罪规定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一章中。“考虑的就是诽谤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而人格和名誉主要是对自然人而言的。”王作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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