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部制改革”方案出台
我省新设5个厅级部门 省府组成部门减至42个
本报讯 (记者 周海滨) 湖北省大部制改革昨日正式拉开帷幕。根据省政府披露的改革方案,省府将新组建5个厅级部门: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交通运输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这是省政府执行国务院年初公布的大部制改革方案,以“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为目标,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措施。
据悉,新组建的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包含原省经济委员会、省信息产业厅的职责,以及省中小企业发展局的工业行业和中小企业管理职责。
新组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合并了省人事厅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职责。原挂靠省人事厅的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独设置,列省委机构序列。
新组建的省交通运输厅,合并了省交通厅职责、省建设厅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同时承担协调服务民用航空、铁路、邮政的工作。
新组建的省环境保护厅,由原环保局升格而成;为统筹城乡发展加快住房改革,组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经过以上调整,省政府部门共设置工作部门42个,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4个,省监察厅因与省纪委机关合属办公,不记入政府机构各部,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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