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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票免费公共决策一次良性互动
橘子洲将收取“百元票价”的消息,一度引发广泛质疑。红网调查显示,在万人投票中,99.16%的人认为票价贵;而宣布免费开放之后再调查,认为此项政策“是政府为民着想办的好事”的占到88.89%。
在民意的推动下,政府表现出巨大的诚意,并实现了一次良好的对接,实在是弥足珍贵,亦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不过笔者以为,在很大的程度上,此举只能算是官民良性互动的第一步。
首先,以此事件为契机,政府在公共决策中与民意必须有更多的互相砥砺,共同进步,这对培养现代公民和打造现代政府都是有益的操练。对于矛盾争议之事,政府只要本着善政之道,必然能形成官民互信多赢的局面。其次,在政府表现出诚意之后,公众也须内省———橘子洲景区的命运所系,并非全在政府身上。将之界定为公共服务设施后,至少长沙人应为橘子洲景区的保护与发展做出必要的担当。而这样的担当,必能彰显出更大的民意自觉。这即是更进一步的“官民良性互动”———在民意的诉求得以尊重和实现之时,民意自身同样应检视和前行。
湖南刘永涛媒体人
就业市场才是学术不端的测谎仪
新疆大学、新疆农业大学、新疆财经大学等高校近日纷纷引进“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用以检测毕业论文。人们把这一系统称为“学术不端行为测谎仪”。
笔者认为,“学术测谎仪”根本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就业市场才是真正的“学术测谎仪”。一些大学生在校期间不好好学习,谈恋受、玩网络游戏成瘾,到头来混个文凭毕业,骗过了机械的“学术测谎仪”,却骗不过激烈的市场竞争,就业压力是真正的“学术测谎仪”。前不久,中国农大校长柯炳生认为质量不高是大学就业难的关键,就是这个道理。
四川孟嗣贵公务员
公费旅游不妨纳入刑法范围
某些官员以考察的名义,大肆挥霍公款出国旅游,已成为当下官场的顽疾。
在笔者看来,立法机关应在合适的时候,对刑法有关条文进行扩大解释,比如是否可以将“公费出国游”按贪污罪论处。因为,我国刑法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而“以公务之名行私人游之实”,其法律性质就是“公款私用”,即利用职务之便、用骗取的手段来达到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法学家田文昌说:“现在公费旅游的现象太普遍了,如果都简单地往贪污上靠,贪污罪的发案率得有多高啊?”在我看来,或许正是因为我们的刑法对于这种公款浪费的行为没有严厉打击,才使得“公费旅游的现象太普遍了”;法不责众不但不是反对入罪的理由,相反这正说明将公款旅游入罪的紧迫性。
湖北耿海军公务员
镇妖宝塔折射资金审计漏洞
湖南怀新高速公路管理处斥资百余万元建起一座“镇妖塔”。塔内侧有一横柱画有阴阳符,符两边写有“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字样。此外,横柱上还写有塔的建造者及7“首士”名字。
如果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把钱花在职能管理方面,没有人会有反对意见。但是现在,既然管理部门都有闲钱来修“镇妖塔”,作为过路的司机难免会问,啥时候能免过路费呢?所以说,“镇妖塔”的出现应该为有关部门提个醒,无论是对单一的怀新高速公路管理处,还是对全国其他的收费公路管理部门,都需要进行严格的收费检查和资金审计,并将相关信息公布于众,保障民众的知情权,让收费公路管理者在监督中不敢做任何手脚,特别是对于那些已经还完贷款或已经达到收费期限的公路,应坚决停止其收费,真正实现公路作为公共产品的公益性和服务性。
江苏崔立锋读者
“贴案”频发无关司法机关办案能力
利用公权对胆敢“说不”的公民“给点教训”的做法可谓由来已久。眼下幸得媒体关注的“王帅案”、“吴保全案”不过是再次将冰山一角的类似事件推向风口浪尖而已。对此目前有一种代表性的看法,认为原因在于司法机关不能独立办案,公正底线失守,无法制约行政,从而呼吁从经费人事诸方面保障独立司法。似乎有了司法的独立办案,利用公权“给点教训”的事情就能根治。
而按照目前的制度设置,在司法能制约行政且司法本身不腐败的理想状态下,无非是进入检察程序的,不批准逮捕或不起诉;进入审判程序的,判公民无罪或者判行政败诉。即便如此,也不能说有关机关就没有达到“给点教训”的目的。
况且,对那些未进入司法程序的怎么办?
要知道刑事责任绝不是“教训”的惟一手段,甚至还只是一种“不高明”的手段,“教训”的办法实在是太多太多了。对于主动性、扩张性很强的行政权来说,司法制约难免存在盲区。
诚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行政权之所以恣意妄为,更深刻的原因在于部分公共机构已沦为实现自己利益的“私人组织”。如今行政权在某些人手里早已被“灵活运用”成“权为己所用,情为己所系,利为己所谋”。即便是法律的白纸黑字放在那里,也一样可以把法律当作工具为利益而自由取舍。再遇到一个“铁腕人物”,“大刀阔斧”一番,部下都换成“自己的人”,将其治下整治得比自家后花园都畅快,享受权力的利益和至高无上说一不二的“精神快感”,教训几个“刁民”又算多大的事。此时司法制约又能有多少作为?
这几年网络监督大行其道,“过分”一点的离谱一点的胡作非为是越来越难了。但如果“贴案”的制度性根源不除,它难免还会以更“聪明”的方式出现,再不济掌权者还可以选择做一个无所事事尸位素餐的“太平官”。对此,司法权又如何实现制约?所以,行政权难以驯服,司法不能独立办案固然是一个重要因素,根子恐怕还在于对上不对下的官员任命体制。就拿“王帅案”来说吧,灵宝官方一开始不是“嘴硬”么?后来省里面一道歉,当晚11点多就来个大转弯,又是撤案又是赔偿,速度还真够快的。这说明行政权在能决定它命运的人面前还是很驯服的,监督还是很灵光的。看来,真正要让行政权“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就要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让包括王帅们在内的人民决定行政权掌握者的命运。
福建西门观雨网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