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成以上出租屋消灭“房中房”
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力争今年基本解决“老大难”
本报讯 记者周乐瑞、通讯员刘火燕、实习生唐学良报道:屡禁不止的“房中房”将会在广州彻底“出局”!在前日召开的广州市出租屋管理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广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出租屋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张桂芳透露,目前广州已制定了房中房专项联合整治工作方案,将力争在今年基本解决投诉强烈、治安消防隐患大的“房中房”,实现九成以上的出租屋无“房中房”。
三类“房中房”被重点整治
“房中房”可以说是广州的“老大难”问题,近年来屡禁不止。据不完全统计,光是在天河区,目前就有2500多套“房中房”。
据悉,为了彻底解决“房中房”扰民问题,广州市将于本月底前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开展“房中房”专项联合整治工作的通告》,向“房中房”全面开战。按照该整治计划,有三类“房中房”将被重点整治,包括“毁坏或者强制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影响房屋安全的”、“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的”以及“将卫生间改在下一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书房或厨房上方的”。
张桂芳表示,广州市、区将成立整治工作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和联合整治的原则,由建设部门牵头,房管以及公安、规划、法制和街、镇等部门联合行动,首先解决一批治安消防隐患大、群众投诉强烈的“房中房”,今年内实现90%出租屋不存在“房中房”的目标。
部分出租屋划为“禁租类”
张桂芳透露,广州将对流动人员和出租屋实现分类管理,流动人员2000人以上的企业要建立工作站或成立管理小组。对有正当合法职业、固定住所和生活比较稳定的流动人员,纳入一般管理,重在完善服务;对无固定职业和住所的流动人员,特别是流动闲散人员,落实跟踪管理措施,“这并不是歧视,任何国家和地区都是这样的。对无业人员不能放任自流、该救不救”。
而在出租屋方面,则将分为“放心类”、“关注类”、“严管类”和“禁租类”,广州将重点加强对后两者的巡查管控,引导“关注类”出租屋变为“放心类”。
出租屋管理员月薪1500元以上
据悉,虽然目前广州全市出租屋管理员已有9000多名,但人员配备仍不完善。
对此,张桂芳表示,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应配齐事业编制专职人员,配足出租屋管理员。各区县级市对于街道间经费差异较大的,要统筹使用经费,扶持困难地区,如天河东北片、荔湾矿泉街、从化增城山区镇等地,提高待遇以留住人才。“我们的要求是,在扣除保险后,管理员的月收入在15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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