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云南频道4月26日电(记者李倩)近日,由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律师、阳宗海砷污染案件被告辩护律师牵头组建的调查团正式成立,律师们拿出100万元于24日启动了"阳宗海砷污染事件真相重新调查基金",该调查组将于近期到阳宗海进行实地调查,公证员将对调查全过程进行监督。
阳宗海是云南九大高原湖泊之一,流域面积286平方公里,位于昆明市和玉溪市的交界处,是沿湖群众生活用水的重要水源和集工农业生产、渔业、旅游业等产业发展为一体的多功能性湖泊,6年来一直保持二类水质。2008年6月以来,经有关部门监测,阳宗海水体砷浓度呈上升趋势,水质由二类急剧下降为劣五类。经过云南省相关部门的调查和论证,认定云南澄江锦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是造成这次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主要责任单位。14日起,该案件在澄江县人民法院公审,其间被告及其辩护律师均称该公司并非主要污染源。
辩护律师之一的马军称,阳宗海砷污染事件经过庭审,仍存在诸多谜团,没有找到真正的污染原因,同时,锦业公司和被告人多次申请重新鉴定的要求均遭拒绝,本着对阳宗海砷污染事件负责的态度,目前需要由一个权威机构,对污染事件作出科学、客观的鉴定。因此律师团成立了"阳宗海砷污染事件真相重新调查基金",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调查。目前,被告辩护律师、水文和地质专家、公证员及"躲猫猫"事件调查委员会的两名成员加入了该调查团,近期将到阳宗海进行实地调查,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后会递交云南省相关部门。
公诉机关则认为,从鉴定人的取证程序来看,鉴定是由公安机关依法委托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进行的,程序合法;由于鉴定及时准确,选材是在锦业公司生产状态下进行的,能客观反映锦业公司生产状态;鉴定人通过对阳宗海入湖河流监测和对锦业公司生产工艺、设施、原料、厂区内外环境等方面的调查已经确定该公司需承担主要责任,而且鉴定人已出庭接受了法庭与控辩双方的提问,对鉴定过程和方法的科学性作出了说明,足以证明鉴定是科学和客观公正的;时过境迁,锦业公司内外环境已发生改变,已不符合重新鉴定的客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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