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绿化水 住断电房 安宁两户村民熬等高额补偿换来一场空
由于嫌补偿低而拒绝拆迁,安宁大屯社区的两户村民错过了“划地重建”的机会,却又不愿意选择购买单元楼安置房。在3年时间里,这两户村民住在断电的房子里靠绿化带浇灌水生活。
近日,两户安宁市大屯社区的村民在网络上发布了一篇名为《房屋被强拆,我已无家可归》的帖子。帖子中称:安宁市政府房屋补偿费用很低,他们拒绝搬迁。2004年3月份因为修路埋了他们的水井后,他们生活用水都是用绿化带浇灌水。到2006年3月份,他们的电路被切断,直到房子拆除都未接通。两户村民现在要求安宁市政府按照文件的规定以规划定点划地自建房的方式对他们进行安置,并且按照拆迁房屋现在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为什么这两户村民不愿意和其他村民一样购买单元房?记者根据两户村民提供的材料算了一笔帐,如果他们选择购买安置房,4套130平米的单元房需要63万余元。而如果划到土地按照规划重建新房,建4幢3层以上,每幢300平米的楼房,花费则要110万元。记者了解到,他们之所以愿意多花钱建新房,是因为“自己修的房子可以隔出许多小间,方便出租。”
就这两户村民提出的要求,记者联系了安宁市国土资源局连然国土所的普所长。据普所长介绍:“04年初,大屯新区第一期拆迁工作开始时就要求他们拆迁了,因为拆迁修路填埋了他们家的水井,但他们认为拆迁补偿太低没有签定拆迁协议。之后随着拆迁工作的开展,06年3月,供电也无法保证了,可是他们还是不愿意拆迁。”据了解,08年12月是拆迁的最后期限,安宁市国土部门发出了《限期拆迁通知书》,安宁市副市长还来到现场跟这两户村民专门开会,但还是没做通思想工作。
现在,这两户村民提出他们想要“划地重建”,安宁市国土部门表示,目前的政策已经不允许。“2008年的4月,昆明市政府发布了《昆明市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安宁市人民政府根据文件制定和发布了《关于大屯社区居委会所辖六个村(居)民小组房屋整体拆迁的公告》,取消了之前的规定,不再实行规划定点划地建房安置。”这意味着,这两户村民之前不拆迁,已经错过了允许“划地重建”的时期。据了解,当年大部分村民并没有就拆迁补偿款的问题提出太大的异议。允许“划地重建”时,有204户村民划到了土地,同时还有300多户村民因为拆迁较晚和规划用地不够而不能“划地重建”,但随后这300多户村民几乎都选择了购买安置房。
“我们也不想就这样拖着,除了‘划地重建’,像他们家断水断电,拆迁后的生活补助等等都可以商量,但他们的要求太高,我们接受不了。”安宁市国土资源局连然国土所的普所长说。
实习记者蔡钧报道(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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