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云南全省有10030例职业病患者,其中尘肺病患者有9779例。昨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就5月1日起实施的《云南省职业病防治条例》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卫生厅相关部门负责人透露,我省职业病患者较为集中在省内经济发达州市,其中尤以红河、昆明发病率较高。
职业病除损害劳动者健康、使劳动者过早丧失劳动能力外,而且诊治、康复的费用相当昂贵,给劳动者、用人单位和国家造成严重的经济负担。据悉,我省目前已申报有职业危害企业2890家,有接触职业危害的人数29万多人。易发生粉尘类职业病危害行业主要集中在水泥、采石、冶金、耐火材料、煤炭行业;工业毒物类主要集中在化工、化肥、喷涂、彩印、建材、冶炼行业,职业病种类主要为尘肺病和有毒气体中毒。
在新闻发布会上,省卫生厅副厅长付新安要求各地卫生防疫部门今年内要结合当地重点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企业、重点人群,加强对存在粉尘、铅、镉和有机溶剂职业病危害的中小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条例》特别明确了各种用工形式的劳动者享有同等职业病防治待遇。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治责任不到位,个别县市的地方保护思想和专业防治队伍建设相对滞后,工作经费不足等目前职业病防治存在的问题将通过《云南省职业病防治条例》的实施得到明显改善。(冯丽俐)
(来源: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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