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长沙4月29日电(记者 颜珂)记者今天从湖南省委组织部了解到,2009年湖南省将选聘1445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这些大学生“村官”不仅每年能享受中央和地方财政给予的补贴,还能在报考公务员、研究生等方面享受一定的加分优惠。
据湖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郭树人介绍,2009年湖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即将全面展开,继去年选聘132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后,湖南省今年将追加125个名额,并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和中共党员的比例都达到80%以上。
按照中组部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湖南省将在5年内选聘75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期限原则为3年,具体明确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根据政治面貌,大学生“村官”将担任村支书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等职务。
据介绍,此次湖南选聘的对象为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
湖南省今年的选聘计划由去年分高校确定计划改为在市州申报的基础上确定市州选聘计划。公告显示,湖南各市州中选聘计划数额最多的是长沙、衡阳两市,均为150人。
据湖南省委组织部介绍,大学生“村官”将在工资补贴、办理保险、择优选拔、考试加分等方面享受到不少“特殊待遇”。
比如,工资补贴方面,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在中央财政按中部地区人均每年1万元(到详细自治州任职的人均每年1.5万元)标准补贴的基础上,湖南省财政按人均每年3000元的标准配套补贴,不足部分由市州、县市财政承担。同时,中央财政按人均2000元发放一次性安置费。大学生“村官”报考公务员和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可以享受笔试折算后总分加分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优惠政策;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据统计,2008年湖南省大学生“村官”共1320名,因考上公务员、教师、研究生等离岗34人。
郭树人说,在岗大学生“村官”普遍精神振奋,工作积极,多数已经较好地发挥了作用,农村基层的干部群众非常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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