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GDP崇拜面前环保部门是弱势群体
河南开封 雷泓霈
要想改变环保部门的弱势地位,只能赋予其应有的独立自主的处罚权和执法权。
黑龙江省环保厅因为不愿意透漏污染企业名单受到了媒体和时评作家的严厉批评。
我相信作为环保厅的政府部门很想在环保领域大有作为,将白山黑水治理成青山绿水。这是底线责任。这一点从原国家环保总局雷厉风行的“环保风暴”中可以看出来。
可留心国家环保总局出台的环保政策和要求,得到具体落实的有多少呢?不多!因为各地环保厅、局行政长官的任命更归属于地方政府,更是地方政府的行政构成,他们更要遵守地方行政长官的指令和要求,服从地方利益和大局需要。简言之,就算是国家环保总局要求落实某环保政策,如果地方政府暗地里让”暂缓落实“,环保厅、局也会无奈“暂缓”的。
结合到今天的具体新闻,关于能否公布污染企业名单,我想环保部门肯定要请示上级行政部门,要得到上级领导的默认。毫无例外的是,污染企业多是利润大户、纳税大户,更是GDP大户。这时候,只要地方政府更看重GDP效应,公布污染名单也就会成为一种奢望,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条件》满足群众知情权就会成为空谈。
而毫无疑问的是,GDP考核仍然是地方官员政绩的硬杠杠,是大于一切的硬指标。在这种形势下,让乌纱帽需要让位于青山绿水,让位于群众生活需要,似乎不太现实。没有办法,只能在“一边大声禁止污染,一边拒绝公布污染名单”的矛盾中艰难前行,小车不倒只管推吧。尽管环保部门很委屈,很不服,没有面子,但也不得不成为沉默寡言的弱势群体,只有看热闹的份,没有发言和裁定的资格。正如某环保官员所说,在中国,当“GDP号列车”飞驰时,负责环境保护的官员往往是政府系统里的“弱势群体”。
要想改变环保部门的弱势地位,只能赋予其应有的独立自主的处罚权和执法权。如何处罚污染行为,不是上级政府说了算,而是基层环保部门说了算,环保法规说了算,具有独立自主的执法权和行政权。如此,环保官员在环保污染面前有气无力的现状才有望得到改变,不敢公布污染企业名单的现象才不会发生。
推而广之,“拒绝公布污染企业名单”的做法时下并不鲜见。尽管目前科学发展观在各地开展得轰轰烈烈,可一旦牵涉到自己的乌纱帽和行政政绩,有谁不是这样做的呢?很多冠冕堂皇的文件和观念成为纸上谈兵,这种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行政虚伪是科学发展观的拦路虎,是影响“绿色经济”最可怕的“思想天敌”。
所以,单方面批评环保厅不公布污染名单是不行的,更要看看到底是谁不让公布名单?追根求源,动用舆论的“聚焦灯”和“探照灯”功能,找出“幕后导师”比单纯批评更理性,纠正这种沾沾自喜的畸形制度认同,才更能服膺人心,更有价值和导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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