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者持续受到轻忽甚至打压,其对社会发展来说将带来巨大的风险。一方面,劳动者占社会总人口一个很大的比重,其收入下降、购买力不足,将导致市场经济下不可避免的过剩情况,威胁到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甚至会导致经济危机发生。
另一方面,劳动者在遭受侵权的大多数情况下,只能无可奈何地忍气吞声;而一旦忍无可忍,就往往采取过激行为,甚至走向极端,断送社会的和谐。
又一年的“五一节”来到了。“五一”本来是劳动者的节日,但现在的人们大多已经淡忘了这个节日的含义,只把它当作休闲和购房的黄金周来看待,人们更关注的是“五一放长假能不能拉动内需”等日常生活议题,而不是“劳工光荣、劳工权益”等政治和社会议题。对于节日内涵的悄然置换,并非由于这个国家患上了健忘症,或者对劳动者有偏见,而是因为劳动者的地位确实今非昔比,人们对劳动者的关注自然也就下降了。
劳动者地位下降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经济的推广,带来的正是经济发展和人群的分化。这是因为,在经济诸要素中,资本可以越出国门自由投资、商品可以经由自由贸易而自由流动、高端人才也可以进行世界范围内的交流,但唯有普通劳动者只能呆在本国任人挑选。所谓经济全球化,在很大程度上成为“资本走遍世界挑选最廉价劳动力”的游戏。如此一来,劳动者和劳动者之间反而形成了恶性竞争,劳动要素在经济过程中严重“廉价化”,而资本的拥有者则在劳动关系中占有绝对的优势。至于我国,廉价劳动力不仅是中国产品获得竞争优势的主要来源,也是吸引海外资本的最重要因素。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劳动者的情况更不乐观,事实上中国劳工的平均工资只有美国的1/50、日本的1/30和韩国的1/15。
资本与劳动力之间的不公平博弈,本来需要通过法律和政府政策来改善。我国《宪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也规定,劳动者应享有合适的工作环境、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集体协商和集体谈判的权利、民主参与和民主管理的权利等等。但在实践中,这些权利难以得到落实的情况也是尽人皆知的。法律保护不足,使得我国的资本强势和劳动者弱势的情况更加明显。
此外,劳动者面对的一个最大的问题是,其团结起来共同维护自身利益的手段缺乏。特别是在劳资双方的地位不相称的情况下,作为个体的劳动者无法与资方进行有效的、对等的博弈。吸收了我国大多数农民工的非公企业,大部分都没有设立工会或使之有效运作;2/3以上的职工没有加入工会;而国有企业中的工会也大多处在橡皮图章的地位,甚至只是组织职工业余文化活动的“文娱委员”而已。近些年来,我国劳动争议案件数量直线上升,各种案件动不动就要诉诸法律,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工会协调和谈判职能的“缺位”。
在上述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与经济不断发展形成对比的是,劳动者、特别是体力劳动者的地位在与时俱降。而五一节“劳动节”含义的置换,最鲜明地体现出劳动者地位的弱化。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劳动者持续受到轻忽甚至打压,其对社会发展来说将带来巨大的风险。一方面,劳动者占社会总人口一个很大的比重,其收入下降、购买力不足,将导致市场经济下不可避免的过剩情况,威胁到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甚至会导致经济危机发生。另一方面,劳动者在遭受侵权的大多数情况下,只能无可奈何地忍气吞声;而一旦忍无可忍,就往往采取过激行为,甚至走向极端,断送社会的和谐。19世纪的欧洲工人就在不堪忍受残酷剥削的愤怒中采取了破坏机器厂房的行动,最终发动了让整个资本主义世界感受到无比震撼的社会革命。当然,在后来,这却也成为这些国家改善工人地位的最大动因。
劳动者从来就不是一副总是需要人帮助的可怜形象。他们用自己的劳动创造了这个世界上的财富,理应是有力量和能够自己主宰自己命运的。他们之所以地位下降,无非是因为这种力量的缺乏。而当代劳动者的地位提升则取决于两点,一是外在的经济环境和法制环境的改善,让劳动者和资本者、权力者在同等条件下相互博弈;二是劳动者、特别是工人阶级需要自身的组织化力量,这是工人获得力量的真正来源。
而要使工人获得主宰自己命运的力量,需要做的工作就太多了,而每年一次“五一节”的到来,就理应成为这些工作落实的契机。这些工作包括:我国的《工会法》、《劳动法》,以至于《宪法》所保障的权利等应加以落实;各级工会组织也应该获得更开放的环境和在组织上更加完善;采取措施切实保护和规范工人自发维权的机制、提升工人的集体谈判能力等等。唯有如此,才能保护那些不掌握资本和权力资源但又为数众多的现代弱势群体,并使他们获得保护自己和发展自己的力量。事实上,当我们回溯历史,就不难想起,“五一节”的来由就是纪念组织起来的芝加哥工人争取八小时工作制的运动。我们记住了“五一节”,却忘记了工人通过组织化斗争而争取权利的历史,难道不是舍本逐末吗?现代社会应该谨记的是:是权利而不仅是节日,才能赋予劳动者以真正的尊严!(唐昊) (来源: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