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日讯记者郭晓宇经国务院批准,卫生部昨日发布公告,明确将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此前宣布,一致同意使用A(H1N1)型流感指代当前疫情,而不再使用“猪流感”一词。
我国则将原人感染猪流感改称为甲型H1N1流感。
根据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和应采取的监督、监测、管理措施,参照国际上统一分类标准,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传染病防治法将全国发病率较高、流行面较大、危害严重的38种急性和慢性传染病列为法定管理的传染病,并根据其传播方式、速度及其对人类危害程度的不同,分为甲、乙、丙三类,实行分类管理。
目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只有鼠疫、霍乱。对此类传染病发生后报告疫情的时限,对病人、病原携带者的隔离、治疗方式以及对疫点、疫区的处理等,均强制执行。艾滋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狂犬病、炭疽等属于乙类传染病,对此类传染病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防治方案进行预防和控制。2003年4月8日,肆虐一时的“非典”被纳入乙类传染病。在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这三种传染病虽被纳入乙类,但可直接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除甲类、乙类、丙类之外的其他传染病,根据其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布。同时规定,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根据公告,为有效防止疫情的传入、传播和蔓延,甲型H1N1流感还被纳入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