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秦刑 记者 李梦雅)深夜,女孩林文正欲回酒店,迎面而来的男子突然将她拽到树林里说她是骗子。虽然林文极力辩解,但是男子还是百般刁难,不但强行摸她,还逼女孩拿钱。其实说女孩是骗子是男子瞎编的,目的就是要占对方便宜。
这个男子叫王强,今年26岁,是个厨师。去年8月底一天晚上,王强下班后和朋友一起去吃夜宵,酒足饭饱后,一伙人散去,醉醺醺的王强独自骑着自行车回家。
此时已是深夜,路上基本上没什么行人,突然间,王强看到一个美女穿着性感独自一人行走,顿时色心大发。
他把车扔到路边草丛里,蹑手蹑脚地从背后掐住那个美女。“小红,你哪里跑,上次骗了我几千块钱,害我找得好苦啊!”
这个美女叫林文,突如其来的一幕把她吓了个半死。当天林文是来南京出差的,因为住宾馆不远,所以才选择步行,没料到碰到了这档事。“我不是骗子!我不叫小红!”林文急着辩解,为了让对方相信自己,女孩还拿出身份证。王强看完后,煞有其事地盯着林文看了好久,“哦,你不是小红?”虽然王强嘴上这么说,但根本就没有放开林文的意思。
“你别喊,要不然对你不客气!”王强眼睛一瞪,随后把林文拖进小树林。林文意识将要发生什么,不过幸运的是,王强对她左摸右摸后,因为酒喝得太多,没有其他不轨行为。随后,王强又厚着脸皮问她要钱,无奈的林文只得眼睁睁地看着钱包里的1000多块钱人民币和几百块钱港币被王强劫走。
拿到钱后,王强骑上自行车扬长而去。快到家时,由于害怕女友发现他身上突然多出钱来起疑心,他又在路边花坛挖了个小洞,把钱藏进去,然后用石头盖住做了个记号,过了几天才把钱取走。
很快,警察掌握线索将王强抓获。王强女友很伤心,但还是帮助王强把钱退赔了林文,并鼓励王强好好改造。
今年3月,王强以涉嫌抢劫、强制猥亵妇女罪被起诉到秦淮区法院。日前,法院一审判决王强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人民币2000元,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4年,罚金人民币2000元。(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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