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五月五日电 (记者 常惠英)中国旅游者因发生纠纷而拒绝返程等行为今后将受到有效制约。上海于五日向社会公开推出的新版旅游合同中明确指出:“旅游者不得以拒绝登飞机、旅游车辆、轮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脱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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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目前中国内地公民的旅游热情持续不减,二○○九年春节黄金周期间,全国各地共接待游客一亿多人次,实现旅游收入五百多亿元人民币。与此同时,旅游旺季的消费纠纷大幅度增加,甚至发生旅游者拒绝登上飞机、旅游车等交通工具返程的事件。同时,旅游中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据此,上海市工商局、上海市旅游局于五日联手向社会公布二○○九版《上海市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该合同示范文本首次明确了“组团方式”,即旅行社委托组团的,应事先告知并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以避免因组团不明产生纠纷或带来不安全因素。
同时,该合同还高度关注旅游者人身安全,设立了在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应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对自己安全负责”等条款。针对旅游者在行程中发生意外事件的情况,还设立了具体保险条款,便于旅游者得到赔偿,减少损失。
旅游者在合同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该合同示范文本明确指出,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协助进行索赔;若旅游者自购物之日起九十日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可以凭有效凭证要求旅行社“先行赔付”。
二○一○年上海世博会期间预测有七千万人次海内外宾客到沪。上海工商部门方面表示,实施新版旅游合同,有利于营造良好的迎世博旅游市场秩序,强化消费者合法权益与人身安全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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