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44万,行贿35万,200多万财产来源不明
洛阳贪官长沙受审,情绪激动当庭晕倒
洛阳系列受贿案,又开审了。洛阳市建委原党组书记、主任郭杰上周四在天心区法院受审,受贿44万,行贿35万,来源不明的财产200多万。
之前闹得沸沸扬扬的小保姆案昨日又开庭了。继法庭上出示8份情书后,胡青请来三个新证人,说能证明父亲与小保姆有暧昧关系。她说,她只想还一个公道。
最近这两个重磅案件,意味深长。
案件一 别激动,法官多次提醒他千万别激动
别激动,千万别激动……法庭上,检察官、医生、书记员都替他捏了一把汗,担心他又犯病了。审理此案的陈法官更是近十次提醒他,慢慢说,不要激动。
星期四,天心区法院开庭审理郭杰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医生提着急救箱陪同庭审
郭杰,51岁,河南济源市人,大学文化,原洛阳市建委党组书记、主任。
上午9时20分,刑事审判庭门口,一片骚动,郭杰在两个法警的搀扶下,蹒跚步入。他弯着腰,低着头,
很瘦,比案卷中的照片样貌瘦多了。书记员说,抬头看他一眼,第一感觉就是大病未愈。
郭杰是病了,冠心病、心脏病、心绞痛。看守所出示的一份情况说明,显示郭曾在长沙市一医院治疗二十多天。
陈法官说,在开庭之前,曾与检察院、看守所协商,制定了应急预案。医生陪同庭审,带着护士,提着急救箱。
旁听席上,还坐着郭杰的家属,他们显得更急,眼泪没干过。
陈法官敲响法槌。开庭。
考虑到郭杰的身体,法官允许其坐着受审,法警还给他准备了饮用水。
受贿44万元,不明财产200多万元
检察官指控郭杰涉嫌三宗罪: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郭杰受贿人民币44万元,美元8000元。
2005年,洛阳某公司施工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公司法定代表韩某找到郭杰,到省建设厅说情,并得到从轻处罚。下半年,韩某请郭杰吃饭,并送了4万元。
2004年,洛阳某开发公司承建了洛阳市建委宿舍楼工程。公司总经理为了及时得到工程款,2006年春节前往郭杰办公室送了1万元。
2004年3月,洛阳另一开发公司为了减免规费,先后送给郭杰2万元。
……
检察官说,郭杰收受贿赂12次,前来行贿的人里还有扶贫对象的乡党委书记。
根据起诉书显示,2004年,洛阳市建委对口扶贫汝阳县十八盘刘坑村。为了感谢洛阳市建委对刘坑村的扶持帮助,村委会托乡党委书记姚某,在2006年春节在郭杰办公室送了1万元。
检察官还说,郭杰还行贿35万元。5次。全部给了原市委书记孙善武。另有200多万人民币、2万多美元、3000多欧元来源不明。
检察官认为,郭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财产和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其行为已触犯了法律,应当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情绪激动,庭审几次中断
听完检察官宣读的起诉书。郭杰有些激动了,不停喝水。法庭调查阶段,郭杰哽咽着,抽泣起来。
“还行吗?是否可继续受审?”陈法官立即提醒郭杰不要激动。
抚摸了一下胸口,长舒了一口气,缓和了一下情绪,郭杰说没事。
庭审继续。
“2005年,洛阳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总经理李伟宏为拨付社保费的事……”检察官问郭杰,这一受贿的情况。
坐着的郭杰,突然又激动了。郭杰向法官申请,是否能中断几分钟。
法官示意可以。一直坐在旁边的医生,上前为郭杰进行简单的体检。
几分钟后,庭审又继续。
可刚开了20多分钟,激动的郭杰说头晕、心痛。
法庭只能再次中断。
看着脸色苍白的郭杰,坐在旁听席上的家人真是捏了一把汗,嘴里不停为其祈祷起来。
待郭杰稍稍缓和后,法院又继续开庭,郭杰对检察院指控的所有犯罪事实没任何异议。
上午11时许,庭审进入到最后陈述阶段。郭杰站了起来。陈法官担心其身体,喊其坐下。可郭杰不听,哭着陈述。
“我对不起党的培养,对不起家人……”
见到激动的郭杰,陈法官三次打断他说话,要他坐下来,控制一下情绪。
坚持站着陈述的郭杰,两三分钟后,突然倒在地上……
医生立即奔了过去,让他服急救药,量血压、输氧,并打上点滴。
郭杰的病情得到了控制。医生说,如果当时处置不及时,很可能出现生命危险。
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再审。郭杰被送到长沙市一医院救治。
旁听感言:洛阳系列受贿案在长沙各法院相继开庭。面对检察院的指控,这些“官人”表情各异。收受百万贿款,原市长助理高元池称,这是晚辈送长辈的“正常的人情往来”,是他的“私房钱”(详情见本报4月10日B2版);而仗着父亲是原市委书记,30多岁的孙一大肆收受财物,法庭上他说是“优越的环境害了他”(详情见本报4月16日B2版);原洛阳市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李纯营也受审了,他没有任何辩解,全部认罪了(详情见本报4月16日B2版)。
说起胡青,就一定会想到小保姆张爱兰。从2005年开始,因胡青父亲去世后将全部遗产留给张爱兰,就此两人开始对簿公堂。“小保姆案”在长沙已闹得沸沸扬扬。
昨日上午,胡青、方小群诉张爱兰遗赠纠纷一案,二审在长沙中院不公开开庭审理。这次,胡青找了三位证人,力证父亲与保姆张爱兰是有暧昧关系的。
这场持续了这么久的官司源于2004年,胡青的父亲胡宗良病逝。70多岁的胡宗良留下一纸遗书,全部遗产归保姆张爱兰所有,其中就包括长沙市苏家巷18号5栋一套建筑面积108.77平方米的房子。由于听说父亲生前与张爱兰有暧昧关系,胡青怀疑遗嘱并非胡宗良本人意愿,故与姐姐方小群一道将保姆张爱兰告上法庭。2008年8月,芙蓉区法院一审驳回了胡青、方小群的诉讼请求。判胡宗良名下的房屋三分之二产权归张爱兰所有,胡青、方小群各取得该房屋的六分之一的产权。胡青不服判决,向中院提起上诉。
昨日上午8时40分许,长沙中院法庭门口,胡青等来了新证人。胡青说,这三位证人的证言,将有力地支持父亲遗嘱并非本人真实意愿这一观点。
“我们是看了电视,觉得这个保姆真的要不得,所以我们出庭作证的。” 走在前面的证人说明来意。
据了解,此番出庭作证的证人有两位是前黄兴路招待所的员工,一个是客房服务员,一个是前台服务员。他们肯定地说,在十年之前,胡宗良与保姆张爱兰之间,确实存在着暧昧关系。
前台服务员说,当时胡宗良与张爱兰经常到他们招待所来,要不就是住一晚,要不就是住半天,两人的关系显得非常亲密。他们甚至找到了当年开房时的登记记录。
客房服务员则说曾无意间撞见了二人,有一次她不知道胡二人前住招待所住宿,看见房里灯开了,就开门进去关灯,看见二人没穿衣服,在床上。
胡青认为,证人的证词足以证明父亲胡宗良与张爱兰之间存在暧昧关系,而父亲胡宗良极有可能是担心两人之间的关系暴露,因而被迫写下了遗嘱。
新证据是否会被法院采信,能否支持胡青的观点,还有待法庭的进一步调查和核实。
旁听感言:有读者说,这么多年了,胡青还在四处找证据,累吗?胡青说,她只想还一个公道。小保姆案,市民很多说法,有说保姆没道德,也有说胡青不是好女儿,家丑不可外扬。二审结果,我们也会继续关注。
案件三 力证老父亲和小保姆关系暧昧
案件二
第一次拿了劳务费
第二次被骗3万元
向先替罗还信用卡透支的钱,然后罗再透支钱把钱还给向。向从中可得到一些劳务费。
第一次,向拿到了劳务费。可第二次,向吃了亏。
在法庭上,罗说也就是利用了向对自己的信任,利用向贪小便宜的心态,作案成功的。
两人是在2008年9月认识的。期间,罗因信用卡消费透支,不能及时归还,找到向,要其出资帮其归还信用卡透支的钱。向帮其还了钱,罗也再次从信用卡取钱,还了向的钱,还加了一些劳务费。
2008年12月,罗又因信用卡消费透支后无力归还,便想到了:利用向对自己的信任,骗其多出点钱。
随后,罗在长沙市某银行办理一个信用额度为3万元的账户,并申请了可以共享的尾数分别为0609、2310的两张信用卡(同一账户有两张信用卡),且在信用卡上设定密码。
几天后,罗找到向,说信用卡已透支3万元,并将尾数2310的信用卡交给向,还说卡没设置密码,并给了向劳务费600元。
第二天,向委托朋友在尾数为2310的信用卡,存入3万元后,发现该卡已设置密码,无法取现,即与罗联系。罗谎称,卡没设密码,并承诺前往处理。
可罗没有这样做,而是通过共享0609的信用卡,分两次将3万取现,然后将手机关机。
2009年1月10日,向找到罗并将其带至公安机关。
上周五,天心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作出判决罗犯诈骗罪,获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旁听感言:帮其转手,还钱,就得好几百,钱这么容易赚呀?钻进钱眼,会吃亏的。
特别感谢通讯员韩枚 董娟娟 实习生范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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